章先生反映,8年前他有一輛摩托車被盜,現(xiàn)在這件事情影響了他的“學法減分”。
“學法減分”是一項便民措施,簡單來說,就是機動車駕駛員因交通違法被計分后,可以登錄交管12123軟件,通過在線學習考試,從而減免計分。

8月初,章先生登錄軟件準備“學法減分”,結果申請被駁回了,理由是他名下有一輛浙A牌照的摩托車,沒有按規(guī)定完成年檢或注銷,不符合學法減分的條件。
章先生:“由此呢我突然聯(lián)想到,我在8年前的時候有一輛摩托車,確實是被偷了!
章先生核對了牌照,8年前被偷的摩托車,正是這次申請被駁回中提及的那輛。他回憶,那輛車是2014年12月被偷的,當天就報了警,現(xiàn)在還保留著當時杭州潮鳴派出所的《受案回執(zhí)》。
章先生:“潮鳴所上上下下為我這個事也盡了努力,他們找了很多人來詢問,最終得出的結論,8年前,也就是2014年的時候,兩輪摩托車是不被要求錄入盜搶車系統(tǒng),只需要錄入派出所的打防控系統(tǒng),只有四輪車輛才被要求錄入盜搶車系統(tǒng)!
杭州市潮鳴派出所 工作人員:“是的,因為當時不要求,我們跟刑大具體負責的聯(lián)系過,不要求錄入這個。”
按照行駛證,這輛摩托車在2021年8月就應該強制報廢,那么能不能直接注銷呢?章先生說這樣不行,他已經(jīng)咨詢過上牌地點杭州臨安區(qū)的車管所,采訪時他再次聯(lián)系了對方。
杭州市臨安區(qū)車管所 工作人員:“說是已經(jīng)電話告知過他了,公安部明確規(guī)定,盜搶車輛不能辦理注銷。如果確實是盜搶,那車輛狀態(tài)要修改為盜搶,我們不具備這個功能,要派出所設置上去,會自動推送到交管系統(tǒng)!
臨安區(qū)車管所的建議是,補錄一下盜搶信息。潮鳴派出所則表示,并不是不幫章先生辦,而是確實有實際困難。杭州市潮鳴派出所 工作人員:“當時的系統(tǒng)也變過了,因為這個要刑大輸入嘛,跟刑大聯(lián)系,刑大也輸不進去。當時也告知他了,他這個摩托車已經(jīng)報廢了,8年了呀。就是解決他的問題,跟他提出來,如果需要相關證明,我們可以給他出的。(章先生:這就變成一個死循環(huán)嘛。)”章先生說,一個月來,兩家單位都在盡力幫他溝通這個事情,但最終還是拿不出解決辦法。他只好再次撥打12345熱線求助,希望接下來能有處理方案。
章先生:“這個事對我的影響其實并不大,但是它確確實實存在。一個8年前被偷的摩托車,但并沒有被列為被盜車輛,這里面肯定有系統(tǒng)對接的問題,并且我認為呢,不止我一個人存在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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