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平市被稱為地面古建筑博物館,登記在冊的不可移動文物有1574處,高平市石末鄉(xiāng)北凹村的玉皇廟就是其中之一。該廟始建于明末清初,村民們平時喜歡聚在廟前閑聊,村里一些重要的節(jié)慶活動也常在這里舉辦。 然而,這樣一座見證了百年歷史、承載著村民日常生活與精神寄托的古建筑,卻成為別有用心之人覬覦的對象。 2021年8月13日下午,山西省高平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北凹村玉皇廟里的幾塊大木雕被盜。 經(jīng)查,廟中一共8塊木雕被盜。警方偵查后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除了幾個凌亂的腳印外,沒有其它有價值的線索。而玉皇廟附近的公共視頻,又因不久前的雷電天氣被損壞,沒有相關錄像。 不過,北凹村的主要進出口都安裝有公共視頻,警方逐一查看后,發(fā)現(xiàn)了重要線索。 視頻顯示,8月6日凌晨0:49,有4名可疑男子帶著編織袋、棍子、伸縮梯等工具,走小路進入村子。凌晨2:27,這4名男子從原路返回,且都背著或抬著一些東西。警方初步判定,這4名男子就是偷盜木雕的嫌疑人。 木雕數(shù)量多、重量大,作案者必須利用交通工具才能將其運走。警方擴大排查范圍,調(diào)取了鄰村的公共視頻,終于發(fā)現(xiàn)了嫌疑車輛。 順著車輛的線索,警方很快確定了4名可疑男子的身份。他們分別是王文雷、祁永勝、李建軍和逯某,其中,王文雷和逯某有盜竊文物犯罪的前科。 2021年9月10日,警方對4名嫌疑人進行了抓捕,除逯某外的三人均被抓獲。逯某因沒在家中逃避了抓捕,警方將其列為逃犯,進行網(wǎng)上追逃。 三名嫌疑人被抓獲后,均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令人吃驚的是,這并不是4人首次作案。2021年5月至9月間,他們在鄰近縣鎮(zhèn)的村子內(nèi)流竄作案,偷盜古建筑內(nèi)的木雕、磚雕等構件,以及石獅子等古物件。其中王文雷和逯某一共作案8次。 據(jù)嫌疑人供述,在北凹村玉皇廟盜得的8塊木雕賣了1.3萬元,連同這段時間內(nèi)盜取的物件,全部銷賣給了山西省長治市的古玩店老板秦某。 警方馬上趕到秦某在長治的住處,值得慶幸的是,秦某還未將這些物件再轉移銷賣到其它地方,而是保存在自己的古玩店和親戚家中。 經(jīng)過一番努力,警方終于追回了一系列被盜的古物件。 2022年2月24日,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對這一犯罪團伙盜竊木雕、石礅等的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文雷、祁永勝、李建軍均構成盜竊罪,判處王文雷、祁永勝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李建軍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 幾名罪犯認罪認罰,接受了法律制裁,但讓人意外的是,在法院判決僅一個月后,高平市又有古建筑構件被盜。 2022年3月27日早晨,高平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仙井村焦家老院的影壁被盜。報案人表示,自己前一天下午還看到過影壁,今早卻發(fā)現(xiàn)不見了。據(jù)此,警方推斷麒麟影壁的被盜時間為3月26日傍晚到第二天凌晨。 村民表示,早在8年前,影壁就被盜竊過,當時右下角的一塊被損毀,這次是影壁第二次被盜。 警方查看焦家老院附近的公共視頻后,發(fā)現(xiàn)一輛面包車嫌疑很大,并鎖定該面包車一路追蹤,終于在其他公共視頻中,看清了嫌疑車輛的車牌號。 警方通過車輛信息系統(tǒng)查找后,發(fā)現(xiàn)這輛車的車主是現(xiàn)年36歲的韓某,2000年曾因盜竊罪被判過刑。 辦案民警表示對這個人的名字十分熟悉,常出現(xiàn)在其它文物失竊案件的線索里,但苦于沒有實質性的證據(jù),無法實施抓捕。 經(jīng)調(diào)查,韓某與張某、牛某等人聯(lián)系密切,三人均有盜竊前科,警方預備將這一團伙成員一網(wǎng)打盡。 文物盜竊團伙落網(wǎng),失竊文物被追回 2022年6月14日,韓某等人又駕車去實施盜竊,被警方在一條小路上截停。 車上共有3名嫌疑人,韓某、桑某和逯某。其中,逯某正是一年前北凹村玉皇廟木雕盜竊案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在嫌疑車輛上發(fā)現(xiàn)了該團伙的作案工具,包括吊繩、千斤頂、撬棍等,除此之外,還有兩塊磚雕。 而警方之前掌握的張某、牛某等嫌疑人此次并不在韓某車上,但據(jù)調(diào)查,就在警方行動當晚,他們也去偷盜文物了。因此,該二人也被傳喚到公安機關。據(jù)張某交代,正是他跟韓某一起實施了盜竊。 最終,警方一共從韓某家里搜查出三箱可疑物品,包括寺廟屋頂上的琉璃構件,以及墓里面出土的一些銅錢等。而從焦家老院盜竊的麒麟影壁,已經(jīng)被他以4000元的價格銷賣出去。警方立即聯(lián)系到買家,將影壁追回。 目前,幾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盜竊罪被批準逮捕,案件已經(jīng)移送至檢察機關。 普法時間 Q1: 有些古建筑構件丟失了但沒有人報案,這樣的案件公安機關是否會立案偵辦? 如果能夠認定丟失物屬于一般文物,那么根據(jù)《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構成盜竊罪的。即便不是文物,但作為一種財物,它的價值達到了法定的數(shù)額,也構成盜竊罪。 因此,對于群眾報案、其它部門移交,或者公安機關自己主動發(fā)現(xiàn)的盜竊一般文物的線索,公安機關都應當立案偵查。由于很多文物犯罪案件都是慣犯所為,即便接報線索時達不到立案條件,公安機關也會開展初查,通過調(diào)查去查找更多的線索和證據(jù),來判斷是否應當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Q2: 北凹村玉皇廟木雕盜竊案中,4名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有文物犯罪前科,針對這樣一個團伙的犯罪特征,該如何開展打擊? A2: Q3: A3: 犯罪嫌疑人通過盜竊建筑構件獲得的經(jīng)濟利益往往不是很大,但是對古建筑這類不可移動文物的整體價值卻有很大損害。打擊防范盜竊文物活動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除了加大案件偵辦力度,依法懲治違法犯罪嫌疑人員以外,也要強化對古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的安防措施,提升文物保護的科技含量,加大對田野文物的巡查力度。公安機關也應當和文物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聯(lián)手開展對文物流通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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