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廣西北海的曾先生向《維權超給力》報料稱,自己在“快手”短視頻平臺刷到一位福州的博主,并花費1118元向其購買了一套電動車控制器,但付款后遲遲沒有收到貨。曾先生希望以此提醒更多人不要上當受騙。
該博主微信朋友圈背景圖
2022年10月底,曾先生在“快手”短視頻平臺刷到了一位電動車博主,其視頻內容都是幫助他人定制、改裝電動車,粉絲量有近4萬,IP地址在福建。曾先生隨后添加了對方的微信,以便咨詢電動車配件的價格。
很快,曾先生向這名博主訂購了一個小牛電動車530控制器,意圖將原車最高時速45KM/小時提升至100KM/小時,但這位博主聲稱自己微信有限額,讓曾先生先通過支付寶支付88元定金,再通過閑魚APP支付尾款1030元,總共1118元。
曾先生告訴記者,對方發(fā)來的閑魚賬號并非其本人的,而且必須先到賬后發(fā)貨。自己當時認為網紅博主不至于騙人,便在沒有收到貨的情況下,直接確認收貨,讓對方收到了貨款。
“他的IP地址是在福建,我們也知道他是在福州,我看他的朋友圈很多人找他買,所以沒有過多考慮就付款了。”
可沒想到12月10日曾先生付款后,第二天就在快手平臺刷到全國各地不少消費者吐槽被該博主欺騙的視頻。他急忙要求兩天內必須發(fā)貨,可對方表示,要么等一周左右發(fā)貨,要么就退款,但要抹去零頭,只能退一千元,還要寫一份退款協(xié)議。情急之下,曾先生還報了警。
“哪有退錢還要抹零的道理,而且我答應了退一千他又說只有800,我就在網上曝光了這件事,他說我在抹黑他,我感覺就是以各種理由不退錢,我就只能選擇報警。”
該博主的賬號目前已經無法搜到
該博主還表示,12月11日他曾告訴曾先生受到疫情影響發(fā)貨需要一周左右,可曾先生被網絡上的信息影響,非要他在兩天內發(fā)貨。他原本是“一經售出概不退還”的,但考慮到是自己沒有及時發(fā)貨,才提出了抹零頭退款一千元的方案。但如今曾先生在網絡上發(fā)布的言論對自己產生的負面影響已經遠大于一千元,所以雙方已經沒有協(xié)商的必要了。
“我當初也在微信上和他協(xié)商是否要抹零退1000元,但他自己又在網上抹黑我,還報警,已經讓我的名譽遭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我們現(xiàn)在也不能私下解決了,行不通的。”
對于此事,《維權超給力》特約律師、福建灜榕律師事務所林善志律師表示,在網絡上進行購物買家付款但賣家遲遲不發(fā)貨,屬于經濟糾紛,但要看具體金額,金額達到一定數(shù)量可能構成詐騙罪,但本次事件中涉及的金額不大,且異地報案也有一定的偵查難度,建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一個問題是異地處理案件不太好處理,另一個方面金額不大,可能夠不成立案標準。如果能協(xié)商解決是最好的,比如雙方能各退一步,適當退款。”
發(fā)稿前,記者了解到,該博主退還曾先生300元,雙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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