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我們接到深圳市民張先生的報料,說今年2月初,他兒子小翔在學校打籃球的時候突然倒地不起,送院治療至今仍昏迷不醒,躺在ICU里醫(yī)治。張先生就質疑,在事發(fā)后,校方并沒有及時搶救和撥打120,搞到他兒子錯過了最佳的搶救時間。

張先生介紹,他兒子小翔在深圳市南山區(qū)荔香學校就讀初二。2月6日下午,小翔和同學在學;@球場打球期間,突然倒地不起,失去意識,隨后被送往就近的醫(yī)院進行搶救。
孩子的班主任打給我說,小翔爸爸你家孩子暈倒了,我說你打120了沒有,她說我們打過了,老師說你不用來學校了,直接到醫(yī)院,我看到我家孩子在里面,醫(yī)生在搶救,我發(fā)現我孩子的臉,全身都冰冰的,可憐的我的孩子到現在昏迷80天了,我的孩子還沒有醒過來。
張先生表示,事后他去學校查看監(jiān)控發(fā)現,事發(fā)當天,小翔在17點17分倒地后,有將近10分鐘都沒有得到校方的搶救,直到17點27分校方才撥打120,17點30分才有一名老師過來對小翔進行心肺復蘇并使用AED進行施救。
突然之間在5點17分看到孩子倒地,倒地后學校在過2分鐘后,5點19分的時候有保安巡邏發(fā)現孩子倒地,但是過來沒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沒有做人工(心肺)復蘇,老師和工作人員都過來也沒有(急救),后來又過了10分鐘才打了120。
記者從醫(yī)院了解到,小翔由于此前心臟停搏,缺血缺氧時間太長,目前大腦皮層部分區(qū)域功能喪失,初步懷疑會變成植物人,目前仍在重癥監(jiān)護室治療觀察。爸爸張先生就質疑,事件當中,小翔在學校錯過了最佳的搶救時間。
我們之前還有點盼頭,現在就成為植物人了,這怎么讓我和我老婆去接受這個現狀,我們孩子好好地在學校,結果發(fā)生這樣的事情。
隨后,記者去到深圳市南山區(qū)荔香學校了解情況。對于張先生的相關說法,校方并沒有直接回應,只是表示已經將所有材料上交給了教育局和公安部門,而對于此事學校也感到十分惋惜,接下來也會和學生家長保持溝通。
因為是放學要求回家的,他們自己打籃球,在投籃的過程中,一下子突然倒地這樣,本身不存在學校責任問題,屬于意外事故,但是學校已經給了足夠的關懷,我們經常去看望和了解,我們也募捐了13萬多,孩子現在這樣,我們也理解家長的心情,非常難過 非常悲痛的事。
記者希望就此事采訪當地教育局,但目前仍未收到任何回復。有律師表示,如果事件雙方對責任認定存在爭議,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解決。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未成年人在學校范圍內,即便是已經放學 只要還在學校沒出校門,學校仍然要承擔安全保障義務,只是在這個事件當中,爭議的焦點就是,學校在施救或者救助的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在現有的證據來說,學校的有關人員也實施了救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于責任承擔程度和賠償金額有爭議的話,只能通過法院去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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