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說他之前有過一段婚姻
2018年離婚之后
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了同事方女士
當年開始跟對方談戀愛
前段時間分手了
他認為對方應該把買房的錢退給他
記者:你們什么時候決定分開?
吳先生:上個月。
記者:還有調(diào)和的可能性嗎?
吳先生:沒有,不可能了,我也不可能再同意了。
記者:現(xiàn)在你們還有什么糾紛?
吳先生:就只有錢的糾紛,我只要把我付出去的錢,總共加起來差不多61萬,拿回來就可以了。
吳先生介紹他從2021年上半年開始
自己把每個月的工資都轉給對方
一直到2022年10月份
每次都是一萬多元
此外還有兼職收入和家里長輩給的錢
吳先生:一部分是我的工資,一部分是我家里面給的,組成總共71萬,給的是房子定金的,首付的,包括裝修和還按揭的錢,用在這個途徑上面的,這個過程當中,她用生活費的形式給我,我一分錢沒有了,她每個月會給我兩千塊錢生活費,在這個兩年當中,還給我10萬左右,所以我只要她還給我,差不多60萬,其它的就算了。
吳先生說的房子
指的是一套二手房2022年買的
產(chǎn)權證上沒有他的名字
他介紹房子總價約300萬
首付付了近100萬
他認為自己轉給女方的錢
都用在了房子上
現(xiàn)在分手了希望對方把錢退給他
吳先生沒有提供雙方直接約定
相關轉賬用于房產(chǎn)的證明
只提供了一些聊天記錄
吳先生:這是我們?nèi)ツ昃旁路萘奶煊涗洠?span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color: rgb(204, 8, 14);">聊天記錄顯示她問我要工資,我把工資轉給她以后,她再以生活費的形式轉給我,她后面說了一句5號要還貸款,這個錢就是用來還貸款的。
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了方女士
對方介紹在把工資轉給她之前
吳先生寫過一張保證書
寫保證書的起因是吵架
跟房子沒有關系
方女士:(爭吵)之后求和,他自己寫的保證書,說以后生活開銷生活費交給我,不會出現(xiàn)打罵冷暴力這種行為。那次以后,生活開支都是由我來,他說只要給他生活費就可以了。我買房子錢是我父母支持的,是我家人支持的。如果他認為房子里買的家電,包括他以前送的什么東西禮物,他愿意拿走可以拿走,如果家電不愿意拿走他可以折現(xiàn),告訴我買來多少錢就可以了。
方女士介紹吳先生轉給她的錢
都用于兩人日常生活開銷
即使有結余也跟房子沒有關系
如果吳先生堅持60萬這個金額
她只接受走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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