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鄭先生今年2月份在馬尾買了一套新房,在看房的過程中,中介人員為了促成交易,承諾鄭先生“交易完成后可以返傭3萬元”,結果雙方因為這3萬元傭金起了糾紛。
中介承諾返傭 當事人買入新房
鄭先生說,他今年年底要完婚,于是從年初開始,便開始物色婚房。由親戚介紹認識的夢家園房產(chǎn)洋下店的中介李某告訴他,位于馬尾儒江東路的名城銀河灣花園有新房在售,并且價格優(yōu)惠。看房時,李某極力促成此次交易,還表示可以把自己的傭金返3萬元給鄭先生。雖然房價沒有達到自己的心理價位,但李某“返傭金”的提議讓自己心動了。
鄭先生說,為了確保李某會把3萬元返還給他,交易完成后,他在微信聊天的過程中,要求對方給出明確承諾。
鄭先生告訴記者,這套房子最后的成交價是180萬元。在他看來,正是李某答應返傭3萬元,讓他最終決定購買。
鄭先生
我那會兒心理價位是每平方1萬5千多這樣子,如果不含返傭的3萬,每平方價格來到1.6萬多元;如果算上返傭3萬的話,差不多在1.58萬元這樣子,基本上會稍微接近我的心理價位,所以我才會下定決心去買這套房子。
成交后承諾的返傭卻未兌現(xiàn)
讓鄭先生沒想到的是,從2月份至今,成交時間已過半年,開發(fā)商方面也明確表示,傭金早已打給李某所在的中介公司,可鄭先生多次催促李某,結果返傭的事一直沒有進展。
中介店長:行業(yè)不允許返傭操作
隨后,記者陪同鄭先生來到李某所在夢家園房產(chǎn)洋下店,李某不在店里,電話也無人接聽。記者先和該店的蔣店長取得了聯(lián)系。
蔣店長說,李某和店里只是合作關系:李某成交后的傭金,公司財務在扣除約定好的相關費用后,會打到李某個人賬戶。不過蔣店長也表示,所謂的“返傭”在行業(yè)內是不允許的。
錢到他口袋,他愿不愿返那是他的事情。店里包括公司規(guī)定是不能返的。
中介李某:不會兌現(xiàn)返傭承諾
記者在之后聯(lián)系上了李某,對方明確表示,此次交易扣除相關費用,實際到手的傭金要少于承諾的返傭金額,而且返傭會破壞行規(guī),因此不會返傭給鄭先生。
買房人:將起訴維權 讓對方兌現(xiàn)承諾
在鄭先生看來,李某擺明著是“耍賴”,目前他已打算通過起訴來維權。對此律師表示,李某應該要承擔不履行承諾帶來的不利后果。
律師也提醒大家,在接受中介服務的過程中,應當保留好相關證據(j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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