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駕校學員欲退費 還沒去過駕校 違約金卻高達50%? 今年6月底,市民田先生通過朋友了解到,一家名為摩派的駕?梢548元報考摩托車駕照,不僅價格合適,考試時還有車輛接送等貼心服務,這讓本就想考摩托車駕照的田先生動了心,于是就通過微信聯(lián)系到了該駕校的工作人員,并報了名。 田先生告訴記者,他全程都是通過微信與駕校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并繳納了學費,繳費的第二天便收到對方發(fā)來的一張蓋有寧夏摩派駕駛員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據(jù)單照片。 除此之外,他沒有和駕校簽訂任何協(xié)議或合同,報名之后就被拉進了一個微信學員群里。 田先生稱,由于自身原因一直沒有參加考試,直到今年9月份,他看到微信學員群里,駕校和其他學員因一次無法車接車送的問題產(chǎn)生了矛盾,駕校原本承諾考試車接車送,但次日的考試卻無法接送,需要學員自行前往,并無補償。 經(jīng)過一番考慮,田先生向駕校提出了退費申請,然而,連駕校都沒去過的他,卻被對方告知要扣除近50%的違約金,只能退還他283元。 田先生認為,駕校此前并沒有告訴他相關的扣費標準,也沒有和駕校簽訂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僧斔岢鐾速M時,一下子卻要扣掉近一半的報名費,在田先生看來并不合理。 PART/2 駕校:車輛故障導致未能接送 對于扣費依據(jù)這樣解釋 依田先生所說,他和駕校之間沒有簽訂相關合同。那么,駕校是否通過其他方式提前告知了這些學員扣費標準呢?對于無法車接車送,駕校又如何解釋? 寧夏摩派駕校一位負責人李先生解釋,微信群發(fā)生矛盾當天是因為車輛故障了所以無法接送學員,屬于偶然事件。 那么,對于田先生提出的退費要求,駕校的扣費標準又是什么呢? 這位負責人表示,扣費包含了違約金164.6元和建檔費100元,計算完應退他283元。 隨后這位負責人又表示,他給田先生已經(jīng)退了378元,然而田先生向記者提供的轉(zhuǎn)賬記錄卻是駕校只退了283元。在記者采訪后,駕校的這位負責人又向田先生退回95元,共計退還378元,但田先生仍對駕校的退費不滿意。 那么,雙方當時是否簽有合同或協(xié)議,當中是否對退費事宜進行了約定?對此,雙方各執(zhí)一詞,駕校也因資料員不在并未向記者提供田先生簽訂的合同。
PART/3
律師解讀:學員單方違約
應承擔違約責任
在此次事件當中,違約方究竟是誰?扣費是否有法律依據(jù)?寧夏寧人律師事務所陳娟紅律師對此進行了解讀。
陳娟紅表示,如果駕校和學員雙方簽訂了合同,違約事項以合同約定內(nèi)容為準;若沒有簽訂合同,此事當中,田先生屬于違約方,提出解除合同應當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那么,駕?鄢龑W員的違約金是否合理?律師陳娟紅表示,首先,違約責任或是要有法律依據(jù),或是有合同依據(jù),如果說雙方前期沒有就違約金的事項或扣除比例進行約定,則在此前法律中有一個30%違約金的規(guī)定,違約金不能超過總費用的30%。
雖然,后來法律規(guī)定取消了這一規(guī)定,但在司法實踐中依舊以此比例作為參考。
那這30%的違約金里是否包含駕校負責人主張的建檔費?律師陳娟紅表示,違約金其實就是一個補償性的填平原則,它補償給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這個損失就包括了駕校所說的為學員建檔的費用或者其他履行合同時支出的合理損失。
律師提醒廣大市民
駕校業(yè)務多為業(yè)務員推廣,在形成合同關系時,一定要以書面簽訂的合同為主,簽訂合同的主體要是駕校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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