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昆明市民黃先生在一家二手通訊器材店挑選手機。在看一部二手蘋果手機的時候,沒拿穩(wěn),手機掉在柜臺上,磕到了手機的一角。由于和商家協(xié)商賠償未果,他就報了警。
商家:“他說要看二手機,我就拿給他看。然后他兩個手機拿著看沒拿穩(wěn),就把這個手機掉下來,手機這里就磕了一點,就這個角,角上磕了一點,我們二手機就是賣個成色。”
特警五大隊民警 黃婷:“當時店鋪的老板要讓黃先生賠償這個損失,他的要價是三百元。黃先生覺得這個損傷只是微小的瑕疵,并不足以要這么些錢來進行修復,所以他不同意這個金額,因此發(fā)生了爭執(zhí)。”
在現(xiàn)場,民警聽取了商戶和黃先生的陳述后提出了調解方案,雙方都表示認可。
特警五大隊民警 黃婷:“民警建議以150元的價格進行賠付,老板和黃先生也接受了這個價格,事情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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