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定制魚缸
商家卻反悔了?
市民禹先生最近正在裝修房子,在和晟鮮花港花鳥魚寵市場一家名為睿美水族世界的門店定制了一款魚缸,并和對方簽署了一份睿美水族銷售定貨單,其中明確了魚缸的尺寸、材質、配件及贈品等內(nèi)容。
禹先生說,當初雙方約定的魚缸總價為9000元。當天,他支付了5000元的定金,并約定交付魚缸時再付4000元尾款。然而,就在達成協(xié)議的三天后,商家的另一位負責人電話聯(lián)系了禹先生,表示要給他退還定金并解除合同,這讓禹先生無法接受。
禹先生原本的計劃是將魚缸鑲嵌在柜體中,所以在定好魚缸的款式后,裝修公司也按照魚缸相應尺寸定制了柜子的板材,商家現(xiàn)在單方面毀約行為也影響到了裝修的進程。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他和商家也進行了多次溝通。中途,商家說過加一千元可以給他做,在他同意后,對方卻又反悔了。
商家出爾反爾的態(tài)度讓禹先生感到十分惱火。禹先生告訴記者,雖然他和商家?guī)状螠贤ǘ疾挥淇欤麉s十分中意這家店內(nèi)的魚缸,所以還是希望能與商家進一步協(xié)商,如約交付他定制的魚缸。
商家:負責人算錯價格
愿退還定金并補償1000元
負責溝通的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初和禹先生簽訂魚缸定貨單據(jù)的是她母親。當時,由于她母親的失誤,算錯了魚缸的價格。實際上,以9000元的總價是無法制作出禹先生定制的魚缸。
在溝通過程中,這位商家負責人明確表示,希望能與禹先生解除合同,并愿意補償他1000元,但禹先生并未接受。
律師解讀:
消費者可依據(jù)“定金罰則”
主張雙倍返還
陳莉律師表示,禹先生和商家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禹先生手里的出貨單相當于雙方之間的一個定制合同,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中涉及到寶蓋頭的定金二字和言字旁的訂金有所區(qū)分:寶蓋頭的定在法律上有一個適用規(guī)則叫做“定金罰則”,“定金罰則”中明確規(guī)定,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存在違約行為,則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不予退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違約,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
陳莉律師告訴記者,按照法律相關條款規(guī)定,定金不得超過總貨款的20%。此事當中,總貨款是9000元,雖然,禹先生先交納了5000元,但其中只有1800元是作為定金,適用“定金罰則”,剩余的3200元屬于部分預付款。若商家想要單方解除合同,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陳莉表示,法律中的“定金罰則”是對合同違約進行的賠償或補償。一般情況下,“定金罰則”和主張損失這兩個訴求不能同時并用。陳莉認為,此次事件涉及的金額并不多,建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11月14日,市民禹先生向記者反饋,經(jīng)過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調(diào)解,商家表示愿意給他退還定金并補償2000元,但禹先生仍然希望商家能夠給他交付魚缸,所以還未接受這個方案。最終,商家同意禹先生加兩千元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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