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住在浙江嘉興桐鄉(xiāng)德城星東銘苑 在小區(qū)地庫有個機動車位 他說去年花1500元買了一輛自行車 平時停放在車位邊靠墻的角落里 11月19號晚上發(fā)現 自行車不見了
小沈:當時沒有鎖,平常也都不鎖。
記者:是第一次發(fā)現被“拿走”?
小沈:是第一次。現在誰還偷自行車嘛,我肯定這么想的嘛,然后就沒有這么警惕。然后物業(yè)后來在11月20號的上午,他發(fā)給我信息說找到了。
自行車在大概兩個單元以外
小沈出示了物業(yè)的信息
說是車被找到時
車架上的騎行包已經不見了
他還發(fā)現車輛多處損傷
當時就報了警
小沈:這個摔壞了,然后這個車把, 這也是他摔壞的,這個車把這本來是這樣,直的,他就給它歪了。然后后面這有個輪盤,它斷了。
記者:這個修一修大概多少錢?
小沈:總的加起來就大概300元到500元吧。
記者:你確定這個是它不見后才有的損傷嗎?
小沈:是,我確定,我當時我還有那個呢,還有自行車的照片。
記者:但是它這個感覺像是老化了傷很厲害啊,不像是一次兩次磕的。
小沈:這個我就不知道了呀,反正我是絕對是沒有這個,之前沒有那個痕跡的。
記者:你車找回來其實只相差了一天?
小沈:對。
小沈提供了一段監(jiān)控
畫面里
一個孩子推著一輛自行車
中途車子曾倒在地上
孩子扶起后繼續(xù)推行
小沈:那個小孩推著自行車,然后他媽媽還陪在旁邊,車上面還有一個鎖是他們的,然后對方大人也承認,是他小孩拿的。
記者:那這個鎖為什么你不讓他們拆掉呢?
小沈:當時他的父親來我這邊,就沒拿鑰匙過來,他只愿意賠償我修車的費用。后來我們去調解,那個調解員上來,第一句話就是,你自己沒鎖,你是不是自己也有責任,我不鎖怎么了嘛,我放旁邊也沒人偷,為什么憑什么就你偷了呢?如果你沒偷,這個事情不就不會發(fā)生了嗎?
小沈說
他是1999年出生
算是“準00后”
在派出所調解時
得知那個孩子9歲
那應該是“10后”
對方家長的態(tài)度
讓他感到了深深的“代溝”
小沈:他當時是把那小孩帶過來的,一邊說要讓小孩看看。
記者:小孩對“拿走”了這個車子的態(tài)度是?
小沈:他不說話的。
記者:家長的態(tài)度你也不滿意是嗎?
小沈:他是把他的壓力轉嫁到了小孩身上,然后又說9歲的小孩,怎么的,就相當于是給我一個道德綁架嘛。
小沈說他當時提出來
要么對方帶走車子
并賠償他1500元
要么賠償維修費用外加1000元
作為他查找監(jiān)控和幾次協商的誤工補償
小沈:他(家長)不同意,他說,他認為我花的時間,就不是時間。
孩子的父親 袁先生:那破自行車,你買的時候就1500元,你騎了一年半了,你還要賣給我們1500元,你覺得合理嗎?你時間成本值個毛錢,你一個月能掙個5000塊錢嗎?我都懷疑你。
小沈:我一個月7500元。
孩子的父親 袁先生:一個月7500元,我一個月75000元。
記者:這不是他一個月賺多少錢的問題。
孩子的父親 袁先生:你不要跟我講這些。
事情已經過去一個月了
關于孩子當時的做法
以及為什么給車上鎖
家長袁先生這么回應
孩子的父親 袁先生:因為我兒子不知道這個自行車是誰的,我老婆怕他再騎,我老婆就把這個車給鎖上了,不讓他騎了。
記者:那車現在沈先生都找到了,為什么你這鎖不給他解開呢?
孩子的父親 袁先生:這個每天都很忙。
記者:快一個月了吧?
孩子的父親 袁先生:對對。
記者:都已經一個月了,那這找回來了,您的鎖就該拿掉了啊。
孩子的父親 袁先生:這是小孩子犯的錯,大人都要在工作對不對啊,派出所也是在跟我們調解這個事,不算一個什么大事,你又找電視臺,又找派出所的,你不要把這么小的一個事情搞得那么大好吧,等周日回去我們倆再繼續(xù)上派出所好吧。
小沈:沒有了,我們不和解了。
孩子的父親 袁先生:你們也都沒必要為了千八百塊錢的東西,你們愿意怎么地就怎么地好吧,我沒時間跟你搞了。
電話被掛斷了
關于此前調解時的情況
記者也向轄區(qū)派出所進行了了解
工作人員表示
會召集雙方再做調解
而小沈也在考慮走法律途徑
這個過程中耽誤的時間
也折算成相應的賠償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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