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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城區(qū)的部分共享電動自行車
還未見配有頭盔
他們擔心對自己的騎乘會帶來不方便
共享電動車為市民短距離出行提供便利,逐漸成為一種新的代步交通工具;記者在河東萬達商業(yè)廣場附近一處共享電動車租賃點看到,車上暫時還沒有配備頭盔。部分市民表示,新規(guī)實施之后,希望運營企業(yè)把好關,統(tǒng)一配備頭盔,以免遇到交警執(zhí)法時,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為此,記者根據(jù)這個租賃點上的信息,撥通了運營企業(yè)的電話詢問近期是否會統(tǒng)一配備頭盔。電話那頭的永安行湘潭分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記者所看到的車輛屬于“助力車”,那么騎行這樣的“助力車”是不是就不要佩戴頭盔呢?
記者又來到了市交警支隊詢問相關負責人,市交警指揮中心主任蔡小柯明確表示,助力車也是屬于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必須佩戴頭盔;針對城區(qū)部分共享電動車沒有配備頭盔的情況,目前交警正在和運營部門進行協(xié)調(diào),下一步會督促相關企業(yè)將這一項目進行整改。
在整改完畢之前,市民如果租賃電動車上路的情況,最好是自行佩戴頭盔。從4月1號開始,交警在路上如果遇到了騎行這種電動自行車沒有佩戴頭盔的情況,也會進行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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