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象訓》卷十 經(jīng)部十
《周易象訓》·十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姚球撰。球字頤真,無錫人。其《凡例》稱辛未歲年二十七始讀《周易》,二十馀年間,見注疏百三四十部。不知為前辛未、后辛未也。是書雖用古本分十二篇,而篇數(shù)迥異。其分《象傳》於爻傳之外,本於宋吳仁杰。又分《說卦》為三,以《系辭》上下傳為《說卦》之第一、第二,以應《隋志》三篇之目,而合《彖》、爻傳之上下為一,以為古本,殊不見其確據(jù)。每卦前之六畫,古本皆先下后上,乃用朱謀<土韋>之例,標曰上某卦、下某卦,亦非古本之舊也。
卷十 經(jīng)部十
○易類存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