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池女士在我的長沙APP《直通記者》專區(qū)投訴稱,她在世茂鉑曼買了4套房子,然而開發(fā)商卻一套也沒有交付,甚至連房款也不給退。
2021年3月,池女士看中了岳麓區(qū)世茂鉑曼11樓的兩套公寓,并分別于3月23日、24日及26日支付購房款共計48萬余元。
池女士部分交款記錄
“我交了50%的首付款,交完后世茂集團讓我換到28樓,說視野更好,價格上也有優(yōu)惠,我就同意了。”池女士表示。
同年9月28號,池女士再度支付世茂鉑曼28樓兩套公寓定金共計10萬。
然而,開發(fā)商一直沒將四套房屋交付,而池女士則已累計交款共計58萬余元。
“我在等辦房手續(xù)的時候,他們告訴我,我買的28樓的房子被他們內(nèi)部領導買走了,但是我已經(jīng)交完了定金,我就覺得很奇怪,也很氣憤。我就問他們,那我11樓的房子呢,他們說11樓的房子也沒有了,在我辦手續(xù)的這段時間已經(jīng)賣掉了,然后我的錢也沒有退。”池女士告訴記者。
2022年6月,池女士向開發(fā)商提出退房退款,開發(fā)商承諾辦理相關流程,但直至今日,房款仍未退還到位。
“他們把28樓兩套房子的定金10萬元退給我了,今年6月份又退了我10萬元,剩下還有38萬多,我找他們要,他們說沒錢。” 池女士表示。
為了了解情況,記者陪同池女士找到了小區(qū)開發(fā)商。
“中間她要退房,公司就跟她協(xié)商,錢退不出來,就轉成28樓。但是審計這邊又要求要一次性付款,去年6月,所有的部門包括營銷這些部門都同意轉到28樓去,但是集團審計沒通過,最后沒轉成,就只能給人家退房退款了。”世茂鉑曼銷售員說。
世茂鉑曼一名銷售員告訴記者,當時池女士換房是先走的退房流程,再重新購買,且并未簽訂購房合同,因此并不存在一房兩賣。目前池女士購買和訂購的四套房屋均已被法院查封。
“11樓的房子有一套工抵了,另外一套被供應商財產(chǎn)保全了。28樓那兩套也一樣的,被財產(chǎn)保全了。”世茂鉑曼銷售員說。
對于池女士反映,開發(fā)商將她已付定金的28樓公寓又轉賣給領導一事,記者找到開發(fā)商相關負責人進行核實,相關負責人表示此事并不屬實。
“我不知道她從哪里得到的消息,房子后來是抵押工程款,被查封了,沒賣給我們公司領導。開始是她要退房,退房流程都走完了,走完以后我們要退款,實際上是我們沒有退款。這個房子其實并不是她名下的房子,也沒有簽合同,房子都是在我們開發(fā)商名下的房產(chǎn)。”世茂集團湖南市場負責人表示。
這名負責人表示,由于池女士沒有簽訂購房合同,也沒有辦理網(wǎng)簽,因此開發(fā)商不存在一房兩賣的情況,他們對池女士的遭遇表示歉意,同時承諾3個月內(nèi)將房款分批退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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