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南京張女士在棲霞區(qū)中南世紀雅苑購置一套商鋪,約80平米,總價112萬,開發(fā)商為南京中南新錦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按照合同約定,商鋪應該在同年10月底交付。
在收房之前,張女士就發(fā)現商鋪有一面墻壁漏水嚴重,隨后,她向開發(fā)商房修部門進行了報修,可萬萬沒想到,維修幾次之后,漏水的問題反而更加嚴重,起初只有一面墻漏水,后來四面墻全漏。從2018年起,這個問題一直無法得到解決。
經過雨水的沖刷,店鋪內出現墻面“脫皮”的現象,并且生長出大面積霉斑,維修后墻面的美觀程度嚴重受影響,只能靠貼墻紙找補。
據觀察,張女士的商鋪位置特殊,剛好處在住宅樓和商鋪裙樓的銜接處,但在銜接處有多條明顯的裂縫,甚至能伸入手指。開發(fā)商房修人員表示,漏水和房頂的伸縮縫有關,公司方面也一直在組織人員維修。
雖然維修人員一再打包票能解決漏水,但張女士表示,3年來,商鋪修了一次又一次,房修人員換了一茬又一茬,如果漏水的問題能及時解決,開發(fā)商也不至于拖到今天。最終,她希望房修部門能幫助申請退房。
房修人員表示,退房并不屬于他們的職責范疇,建議找銷售中心。而當張女士來到中南世紀雅苑銷售中心時,銷售人員劉先生稱,房屋一直維修,明顯屬于客服房修部門失職,如果房修部門認為可以退房,營銷部才會幫助向領導匯報,走相關流程。
房修部門和銷售部門相互踢皮球,張女士的退房問題被開發(fā)商拖了三年。這期間給她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張女士希望開發(fā)商盡快給一個合理的說法。目前,她已經向開發(fā)商遞交了退房申請。
江蘇天熙律師事務所律師倪韶風介紹,房屋維修三年后都沒有達到收房交付的標準,開發(fā)商顯然已經違反相關合約,張女士有權要求退房。商鋪無法出租,給業(yè)主帶來經濟損失,并且房屋的價格在這三年間也有變動,可能原先的購房款已經買不到同等規(guī)格的商鋪,這其中的差價與損失都可以向開發(fā)商主張一定賠償。
關于張女士的商鋪“退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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