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浙江溫州市民向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11月6日,他在甌海大道溫州汽車城一家二手車市場預定了一輛汽車,并付了一萬元的定金。后來經(jīng)第三方檢測發(fā)現(xiàn),車輛實際維修情況與商家描述不符,認為商家存在違約,與商家協(xié)商退還定金無果。
本月初,陳先生在網(wǎng)絡上瀏覽本地的二手車信息時在相關網(wǎng)站上留下了聯(lián)系方式,很快,位于甌海汽車城的鴻忠二手車行就邀請陳先生去展廳里看車,一輛2019年4月上牌的寶馬5系轎車被陳先生一眼看中,在聽完現(xiàn)場銷售對車況的描述后,雙方談好了價格,陳先生付了一萬元的定金,并要求二手車行委托第三方的檢測機構出具該車輛的驗車報告。
陳先生:他是說這個車只有左前大燈更換,前葉子板噴漆,前保險杠噴漆。實際的檢測情況呢是前保險杠更換,前中網(wǎng)更換機,發(fā)動機艙蓋做了鈑金,就這個情況,跟之前他描述的相差比較大。如果說當時他講清楚發(fā)動機蓋做了鈑金的話,那我肯定不會要這個車也不會出這個價格。他當時標價是428000,那我聽了他的描述以后呢,我就一口價還他408800。
陳先生表示,如果是單純的更換過一些車輛配件,他可以接受,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有刮擦磕碰比較常見,但是做過鈑金修理,說明當時車輛的撞擊是比較厲害的,事故的程度比較嚴重。
后來他又去寶馬4S店查詢車輛信息,發(fā)現(xiàn)這輛車在4S店沒有任何的保養(yǎng)、維修記錄。出于對該車實際車況的懷疑,陳先生提出了退還定金的要求,但是遭到了鴻忠二手車旗艦店工作人員的拒絕。隨后,記者與陳先生一同來到鴻忠二手車行了解情況,由于與陳先生對接的銷售人員不在店內(nèi),記者只好電話聯(lián)系上了鴻忠二手車行的負責人周先生。周先生認為銷售人員已經(jīng)如實描述了車況,陳先生不買車,那是違約在先。
鴻忠二手車行負責人 周先生:第一個我們跟他說了大燈換過,二手車又不是新車,你說有一丁點小鈑金,你說二手車買過去正不正常?又沒說他買的是新車,檢測報告這邊都是我們這邊打出來就說找?guī)煾等ヲ灥,然后發(fā)給他的,是不是我們也要保證車況透明,有什么問題我們也都都會跟他明說的,對不對?你說二手車有一點點鈑金嘛,不很正常嘛,又不是說什么大事故,包括我合同上面給他寫掉的,我也是保證他無重大事故,無泡水無火燒。
周先生認為,汽車鈑金修理并不能作為車輛有過重大事故的依據(jù),發(fā)動機艙蓋做了鈑金修理,一不影響二手車估價、二不影響安全駕駛。對于陳先生提出的退定金,周先生不同意。
鴻忠二手車行負責人 周先生:因為畢竟他違約,他要打報告,報告打出來給他看,是不是我車子又沒有說像當時我們合同上寫的,這個車是事故車是泡水車是火燒車,是 4梁6柱無切割,我這個當時檢測的時候就跟他講得清清楚楚了,這個車只要不存在這些東西,這個東西他就要履行。
陳先生認為銷售人員隱瞞真實車況存在欺騙行為,而車行負責人認為已經(jīng)如實陳述車況,陳先生事后不買車存在違約,雙方協(xié)商無果。記者了解到,溫州汽車城的汽車糾紛矛盾調(diào)解室曾組織雙方進行過調(diào)解,但未達成一致意見。甌海梧田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表示,近期,該所將再組織陳先生和車行進行一次當面協(xi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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