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出租房屋更省心
很多房東會選擇將房屋托管給中介
南京陶先生在秣陵路附近有一套空置的房子,租房信息發(fā)出后,有兩位自稱是南京寧管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找到他,稱可以幫忙托管租賃,兩位工作人員上門時攜帶了各種營業(yè)執(zhí)照和合同文本,陶先生核實后,就選擇與其中一名王姓工作人員簽訂授權委托書。
根據合同約定,委托期限是三年,房屋每個月的租金3000元,然而到了收房租的日子,陶先生除了一開始收到的三千元錢定金以外,什么租金都沒有拿到。他隨即聯(lián)系了兩位地產工作人員,但一位稱自己不在公司,另一位則直接表示自己已經辭職,都無法替陶先生處理房屋問題。
意識到事有蹊蹺,陶先生立刻前去詢問租客,租客谷女士表示,簽合同時租金并非3000元,而是2200元,并且是押一付六,半年房租共計一萬五千余元。谷女士在支付房租時也明確表示要轉到中介公司的賬戶,拒絕轉賬到工作人員私人賬戶。
這處房子是谷女士和朋友共同合租的,朋友在網絡上發(fā)布求租信息,南京寧管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王姓工作人員聯(lián)系上她。由于簽合同的地點并非中介公司,而是直接在家中,谷女士和朋友特地用手機錄下整個過程。不久后,王姓工作人員還向谷女士索要過水電費,但陶先生明確表示,這筆費用并沒有轉到他的賬上。
這時,陶先生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和租客谷女士一起報了警。
簽署委托協(xié)議時,地產公司工作人員曾留下過身份信息。民警調查后發(fā)現,這位工作人員牽扯到數十起房屋糾紛。根據網上信息查詢,南京寧管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是今年2月11日注冊成立的,注冊地址是玄武區(qū)珠江路185號,陶先生試圖撥打公司服務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當他前往地址所在的位置時,卻發(fā)現整個辦公室空無一人。寫字樓大廈的工作人員表示,這家公司早已搬走,此前也有很多人前來找過,但都無功而返。
陶先生表示,房屋雖然出租,但他從未收到任何租金,下一步需要和租客協(xié)商解決問題。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國晧表示,此類事件很可能涉及詐騙罪,并且已有多位房東中招,公安部門可立案偵查。如果經過公安調查不涉及犯罪,那房東只能通過民事訴訟來主張自己的民事權利,比如要求與中介解除委托協(xié)議。而對于租客,可以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向法院起訴,要求中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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