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女士反映,她想買一輛寶馬車。商家承諾,如果外面有更低的價格,可以退定金,但實際上并不是這樣的。 (視頻建議WIFI網絡收看)
杭州臨平新天路上有家星越泓汽車銷售店。洪女士說,之前去問過馬路對面的寶馬4S店,那邊的報價有點高。
洪女士:“我5月20號通過朋友介紹,來到這個星越泓,想定一輛寶馬X1的車,當時定的時候,他說價格優(yōu)惠到首付十萬零五千元,讓我去外面隨便對比,只要比這個便宜,我就退給你!
當天,洪女士交了五千元定金。定購合同中,這十萬零五千元顯示為車子總價,洪女士推測是寫錯了。合同最下方備注了貸款16萬元,算下來總價是26萬5千元。
洪女士告訴記者,5月22號她去杭州一家寶馬4S店問了報價,具體哪一家不方便透露。對方給出的總價是26萬3千9百多,其中貸款16萬,三年利息1萬2出頭。
她跟星越泓簽的定購合同中,貸款16萬五年分期,每月還款3200元,總的利息三萬二。洪女士說,對方口頭承諾過,提前還款,利息只要一萬八。
洪女士:“他是說讓我兩年半還完,三年內還完吧,只要一萬八利息,后續(xù)不產生任何費用了,對方那邊車價也比這邊便宜了一千元,按揭的利息也比這邊優(yōu)惠了六千元,一共是總價優(yōu)惠了七千元。”
合同約定預計交車時間是5月底,洪女士想解除合同,退回定金。
洪女士:“現(xiàn)在回來退錢,他又說不退了,再給我優(yōu)惠我也不同意,他已經給我優(yōu)惠了,我也不同意,為什么,因為這是一個誠信問題,我已經不相信這家店了,優(yōu)惠之后再送五年的保養(yǎng),我也沒同意。”
星越泓的店員說,負責人不在。洪女士提供了一位朱經理的聯(lián)系方式。對方回應,沒說過找到更低價格可以退定金這樣的話,合同里也沒有這樣的內容。
杭州臨平星越泓汽車銷售店負責人 朱經理:“肯定是沒有講過,講是怎么講的,確實我的能力范圍,這個價格是我這里最便宜的價格了,如果說你問了比我便宜,我如果這里做不到的前提下,那么我把定金退給你,因為是朋友帶過來的,哪有收了定金退定金的事情的,后面我說額外再送你五年保養(yǎng),也好說的,價格再給你便宜點,再送你幾次保養(yǎng),她就不高興啊,我要退啊!
朱經理表示,可以按洪女士問來的價格賣車,但洪女士不接受。洪女士接著提到了合同里的總價。
洪女士:“他說首付是十萬零五千,結果總價是十萬零五千,他打成了總價,那我可否十萬零五千直接提車呢,他耍無賴,我也耍無賴!
杭州臨平星越泓汽車銷售負責人 朱經理:“沒有(寫錯),是這樣子的,總價是十萬零五千,總價里面包含車價、保險、購置稅、保險,全部含進去是十萬零五千,后面不是有寫著么,貸款是貸了多少錢,我的備注上面,都給她寫清楚的,就是說提車總付的錢,就是十萬零五千,不會讓她多付一分錢了,去申訴也沒事,解釋通就可以嘛!
備注中提到,此總價包括保險、購置稅等。朱經理表示,接下來會再跟洪女士協(xi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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