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
李女士通過一家名為
庭舍民宿地產(chǎn)有限公司的中介
承租了一套住房
住了20多天
卻被房東找上門說
他沒有收到租金
要求李女士盡快搬出自己的住宅
女子租,房被“套路” 房東發(fā)通知“趕租客”
李女士租住的是一套90多平米,兩居室的住宅,她和中介簽署的合同顯示,月租金是1500元。
李女士說,租房信息是通過手機上的閑魚APP看到的,當時就和中介加了微信,第二天就看了房。
記者對話李女士:
“她先是說1700半年付,后面又說1600也可以半年付,后面我說1500嘛,她說一年付1500一個月可以,是像這樣談的!
“她有沒有說這個房子是從房東那里租過來的,他是二房東,有沒有跟你講清楚這個事了?”
“她講了這個房子是她租過來了,她是二房東。”
為了讓李女士放心,中介的工作人員還向她出示了公司與房東簽訂的合同,他們承租了三年,期間還可以轉(zhuǎn)租。
李女士說,同地段同面積的房租租金都是兩千起,她一開始覺得太便宜,有些不太相信,但是在看到合同后,完全打消了她的顧慮。
因此,她一口氣付了22054元,租了一年,還把物管費也交了。
不過好景不長,5月30號的時候,房東卻突然找上門。
李女士:“房東4月20號就把房子交給中介,就是庭舍民宿,交給他們了,但是他們一直沒付錢,我都不知道,房東說他沒有收到錢,我當時就懵了!
在與房東溝通后,李女士才得知,房東確實和庭舍民宿簽了三年合同,雙方約定,第一年每月的租金是2650元,第二年每月租金上漲100元,第三年每月租金已經(jīng)達到了2850元,然而中介卻以每月1500元的價格轉(zhuǎn)租給了李女士,這樣賠本的生意明顯存在貓膩。
于是,李女士趕緊給中介打電話,發(fā)微信,但是對方的電話已經(jīng)停機,而微信也沒有再回她消息。
李女士:“他們這樣是屬于詐騙了,高價低處騙了房東也騙了我,他們這種行為,為覺得大家要引起注意的!
因為房東沒有收到租金,于是便向李女士發(fā)出了限期搬走的通知,對此,李女士并不認同。她表示自己支付了租金,不應該搬走,房東應該去起訴中介。
那么雙方究竟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呢?律師表示,該起事件的關(guān)鍵還是要看房東與中介簽署的協(xié)議中,有沒有約定房租可以轉(zhuǎn)租。
律師 楊小敏:“這個房屋的租賃合同它是允許轉(zhuǎn)租的,承租者又將房子轉(zhuǎn)租給次承租人,那么這樣一個法律關(guān)系是受法律保護的,次承租人在交付了相應的費用之后,有權(quán)在這里租住。至于房東沒有受到租金這間事情,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向承租人來主張要求支付房租。但如果房東和承租人之間的合同沒有約定轉(zhuǎn)租,或者是說不允許轉(zhuǎn)租,那么轉(zhuǎn)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雖然有效,但是不能對抗房東!
律師提醒,市民租房的時候,即便通過了中介,也要和房東見面,確定租賃合同的內(nèi)容,以防落入類似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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