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號上午,陳女士帶著記者來到了孟關的萬眾國際二手車市場。她告訴記者,2022年10月27號,她的一輛白色奔馳車被前男友汪先生賣給了收購二手車的小先。然而陳女士作為車主卻并不知情。

陳女士:沒有經過我本人的同意,我也不知道這個二手車的收車手續(xù)合不合法。當時我也有打電話咨詢過,我問他(收購方小先)說現(xiàn)在收二手車的手續(xù)這么簡單的嗎?然后他說對,他說我們這個收車手續(xù)都是合法的。陳女士非常苦惱,莫名其妙沒了車,車貸還得繼續(xù)支付。為了了解具體情況,記者撥通了陳女士前男友汪先生的電話,汪先生回應,因為需要用錢,所以賣掉了陳女士的車。
汪先生:我就出示了車鑰匙,其他什么都沒有給。當時賣了19萬,現(xiàn)在我也沒有這么多錢。
記者:你現(xiàn)在已經把這筆錢用掉了?
汪先生:對。
記者:意思是這個車不是你的,你也把它賣掉了?
汪先生:對。
陳女士說,汪先生把車賣給小先后兩天,小先聯(lián)系了陳女士,因為需要陳女士配合完成車輛的過戶手續(xù)。陳女士首先對為何小先沒經過車主的同意就把車收購提出了質疑。
陳女士:我想問你,這個收車的程序就這么簡單嗎?都不用車主來簽字,跟車主確認就可以賣車嗎?僅憑汪先生有我的身份證照片,你就把車收了嗎?
小先:對。
對此陳女士實在太無奈,她向記者出示了汪先生和小先第一次交易時簽訂的收購協(xié)議,協(xié)議上的賣方也就是乙方,出現(xiàn)了陳女士和汪先生共同的名字,但陳女士表示她的名字并不是自己寫的。
對于汪先生私自售賣他人財產的行為,陳女士表示她已經準備向法院起訴。但現(xiàn)在,她還面臨著更棘手的問題,16萬的貸款怎么辦?陳女士向記者出示了當初她與小先協(xié)商的聊天記錄和電話錄音。

小先:我自己虧幾萬塊錢,幫你把車貸這個事情填平,最起碼來說你不會再被銀行催。我出你這一筆錢,意思就是這個車你肯定拿不回去了,從本質上講雖然寫了你的名字,但它不屬于你。我的想法是,我認虧,首先把你這個十多萬元的貸款給解決。陳女士說,2月1號,她與小先見了面,對方承諾會負責車貸后,一起簽訂了第二份買賣合同,然而合同上的時間卻是2022年的10月27日,不過陳女士并沒多想。
陳女士:他說的是當面打款,他就是拿了一張打款的截圖給我,我不知道他到底打沒有,我沒有收到,我打電話到銀行查的是沒有收到,我賬戶上是沒有這筆錢的。根據(jù)陳女士提供的電話,記者聯(lián)系上了小先,然而,小先卻給出了另一個版本的回應,他首先否認了是在陳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交易這件事。小先:去年她和她前男友找到我要賣這個車。
記者:所以第一次就是他們一起找到你。
小先:對。第一次見面,這個車有貸款,他們讓我打19萬給他們先去把貸款還了,過幾天可能是她老公把這個錢花掉了,她找不到,所以才找到我。
隨后,小先又否認了他承諾負責16萬元貸款這件事,他表示,自己說的是他出6萬,陳女士出10萬,雙方共同承擔,至于陳女士和汪先生的糾紛,和他無關。
小先:合同就只有這一份,是10月27號簽的,10月29號和她約著去還款,她說她沒錢,沒有辦法去還,陳女士要有10萬塊錢,我才能把這個款給她打過去。
然而根據(jù)記者所了解到的一份協(xié)議和一份合同,以及雙方當事人前期的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小先的回應與陳女士的矛盾點重重。記者找到了小先曾經提到過的“車柏樂”二手車行,但小先和車行工作人員都表示與車柏樂無關。由于雙方的回應大相徑庭,協(xié)調陷入了僵局,陳女士表示,現(xiàn)在只能與對方對簿公堂,尋求法律援助。記者也咨詢了律師。貴州云初律師事務所律師 沈琦琪:如果說陳女士真的不知情,那么這就構成了,我們法律上說的無權處分,就相當于汪先生沒有權限去處理這個車輛。律師表示,由于我們誰都無法斷定小先的回應是否真實,建議陳女士早日向法院提起訴訟,捍衛(wèi)自己的權益。
貴州云初律師事務所律師 沈琦琪:如果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陳女士就可以通過法律去訴訟,要求她的前男友承擔她的車被賣出去的這些款項賠償,還有后續(xù)的貸款,以及其他的賠償業(yè)務,可以要求她的前男友來進行承擔。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