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就像隱形的“炸彈”
輕則嚇人,重則傷命!
近日,深圳一男子午休時
突然被連續(xù)的“砰砰”聲驚醒
出門察看后發(fā)現(xiàn)
家對面樓上
竟有人不停地從高處往下扔木板
5月14日中午,家住深圳市龍華區(qū)大浪街道大浪九區(qū)的徐先生正打算午休,誰知被連續(xù)的“砰砰”聲驚醒,出門察看后發(fā)現(xiàn),家對面樓上竟有人不停的從高處往下拋擲木板。見此情形,徐先生立刻撥打電話報警。
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大浪派出所迅速出警。民警到場后發(fā)現(xiàn),樓下空地散落大量廢棄木板,有些木板碎片甚至濺到數(shù)十米開外的馬路上,若砸到路人,后果不堪設想。
經查,該棟建筑某層房屋正在裝修,其中一名裝修工人李某法為圖省事,不想將拆下的衣柜木板逐一搬到樓下,便采用“取巧”的方式,直接把木板從窗戶拋下,這才有了報警人徐先生聽到的巨響聲。
當民警現(xiàn)場訊問他是否認識到這種行為的危害時,李某法開始有些不以為意,認為也沒造成什么影響。民警當即對李某法進行了批評和教育,并對一同在場的裝修人員開展了高空拋物的普法宣傳,隨后將李某法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通過觀看高空拋物傷人害己的相關案例,李某法最終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拔义e了,高空拋物害人害己,是違法犯罪行為,我認罰!崩钅撤ㄔ谂沙鏊诤薜卣f。
目前,李某法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為守護好群眾“頭頂上的安全”,深圳市公安局于今年初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不斷加大打擊整治力度,讓高空拋物者無從遁形。
公安機關提醒——
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事件時有發(fā)生,嚴重危及公共秩序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細化了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承擔責任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新增了“高空拋物罪”,從法律上進一步強化對高空拋物違法行為的遏制力和約束力。
市民群眾要充分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危險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樓層低”“重量輕”“無人經過”等都不是心存僥幸高空拋物的理由,要牢固樹立“拋不得,不拋德”意識,養(yǎng)成文明生活好習慣,共同守護我們的“頭頂安全”。
最后
也再次提醒大家
高空落下來的哪怕一個小小的硬幣
或是一個小小的石頭、雞蛋
都有可能對人們造成極大的傷害
甚至能夠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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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高空墜物并非不可避免
如何避免自身和他人被砸傷
這些你要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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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絕對不要高空拋物。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拋物的行為。
② 在看到高空中有搖搖欲墜的物體時,要及時向消防等相關部門反映,立即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③ 及時清理陽臺、窗臺上容易被風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墜物的發(fā)生。
④ 風雨天外出時,不要緊貼墻面老化的大樓以及在廣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⑤ 晾曬食品時最好以繩子系牢、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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