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東佛山禪城有租客報料稱
月租7000多元租了一套住宅
但沒想到入住半年
房屋到處漏水 問題多多
住不了也退不了
具體情況如何?
記者去了解過
從街坊蔡女士提供的視頻可見,她家電箱里面的線路源源不斷地在滴水,仿佛內置了一個水龍頭,讓人擔心有漏電風險。
蔡女士:
從天花一直找,漏水源頭是陽臺外面,臺風天陽臺飄雨水進來,沿著天花電線管一直流到電箱,滴水非常嚴重,我放這里的電器全部報廢。
蔡女士去年9月租了位于禪城湖景灣小區(qū)的一套復式住宅,上下兩層總面積約272平方米,樓齡超20年,月租7500元,租期3年,押金15000元。
沒想到入住半年
她就發(fā)現(xiàn)房屋問題多多
電箱漏水、落地窗漏水、廁所漏水等等
還因此被樓下鄰居投訴過
蔡女士:
有一次臺風,大廳的落地窗漏水進來,整個大廳都濕了,樓下鄰居也投訴我們說他們天花漏水,從我們這里滲水下去,到今年7月再次刮臺風,看著玻璃在震動滴水,很怕窗會裂開掉下來,房東沒有盡到保養(yǎng)的義務,當時沒跟我提過這個房屋有任何問題。
蔡女士說,房東得知房屋問題后,安排了維修師傅多次上門檢修,先是斷電,之后又說要開挖,每次施工蔡女士一家都要搬出來,嚴重影響了生活,現(xiàn)在他們已經不在這里住了。
蔡女士:
我們提出先退租,要房東解決房屋安全問題,我們再考慮要不要續(xù)租,結果房東不同意,他說我會維修但你也不能退租,哪怕我掘地你也要在這住。
雙方多次協(xié)商都不成功,蔡女士說,房東堅決不同意退押金,還說要叫工人拆門。隨后,記者電話聯(lián)系上蔡女士的房東莫先生。對方表示,之前維修影響居住的時間段,他可以免除蔡女士一家的租金,但不同意退租的要求。
根據(jù)他們雙方的合同,如果承租人提前退租,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搬離物業(yè),不退押金。
房東 莫先生:
合同寫得清清楚楚,如果你不是簽三年,我就不會所有家具家電全買新的給你,她要通過專業(yè)的鑒定機構,出一份專業(yè)的鑒定報告,房屋有問題的,我們就可以退租解約,現(xiàn)在大門密碼不給我,東西不搬走,在這賴皮又不交租金,那我是不是要起訴他,不租就走,不要影響我下一任租。
目前,蔡女士已報警處理,莫先生就打算走法律程序。有律師認為,根據(jù)民法典,如果租賃物影響承租方使用的話,出租方應該通過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來補償。
如果蔡女士主張退租,需要根據(jù)合同約定舉證房屋質量問題。而莫先生上門開鎖,也需要在跟蔡女士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
律師
蔡女士在沒有任何協(xié)商結果的情況下自行搬離拒交租金,是存在違約行為,因為房東已經舉證自己履行維修義務。蔡女士應該在正常交租情況下進行合法維權,如果自己租金交多了,或者應該適當減少的,雙方再進一步協(xi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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