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浦的葉阿婆今年86歲,十多年前曾和大兒子阿龍鬧矛盾,兩人之后幾乎沒有交流。如今葉阿婆年事已高,她想解開這個心結。
葉阿婆育有五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十多年前老伴離世,原本86歲高齡的她應當享受兒孫繞膝的生活,但是葉阿婆如今獨自居住在小屋內,靠領著補貼度日。
葉阿婆近來身體狀況不太好,雖然五個兒子與兩個女兒都住在附近,但平時生病,就只有女兒女婿還有老三的兒子在料理,其他兒子鮮少來看望。葉阿婆尤其希望和大兒子阿龍好好談談。
葉阿婆說,自從2006年丈夫生病,阿龍從未來看望過。丈夫去世之后,母子間因此心存芥蒂,阿龍也從未贍養(yǎng)過母親。
如今,葉阿婆年事已高,獨自生活困難,因此希望阿龍能夠與其他子女共同贍養(yǎng)她。阿龍表示,父親生病后,他有去看望過,并且?guī)チ?00塊醫(yī)療費,還讓妻子煮好營養(yǎng)品給父親送過去,但都遭到了母親的阻止。
葉阿婆否認了阿龍的說法。綏安司法所的調解員事后經過走訪,證實了阿龍的說法。
綏安司法所專職調解員徐英杰介紹,葉阿婆在蓋這座小屋之前,獨自租住在鄰居的老房子中。
而阿龍表示,就是因為老房子的分配問題,他認為父母的做法不公平,所以不愿意贍養(yǎng)母親。
葉阿婆表示,老伴做出這個決定是事出有因。
老大要另起爐灶,搬出去另外租房子。父親過世之前讓5個兒子來分擔醫(yī)藥費,大兒子就不分擔醫(yī)藥費,父親就生氣了,“連醫(yī)藥費都不分擔,房子就不分給他”。就給了阿龍一塊地。
法律人士提醒,贍養(yǎng)父母與繼承財產的多少無關。
綏安司法所專職調解員也勸說阿龍,應當念及母親的養(yǎng)育之恩。
經過勸說,阿龍意識到過往的不足,表示愿意改變自己的態(tài)度,盡力和兄弟姐妹們一起贍養(yǎng)好母親。五兄弟協(xié)商一致,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并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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