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7年,南京王女士在鼓樓區(qū)江邊路15號小區(qū)購買了一套兩層的沿街門面房。雖然門面房的地理位置不錯,可王女士發(fā)現(xiàn)房屋的設計有缺陷,門面房的二層根本“上不去”。商鋪總面積約260平米,當時的售價為八百多萬。樓下面積比較小,只有50多平米,主要的空間都在二層。

設計有問題,我自己的房子我都進不去。通往二樓的樓梯變成一堵墻,不能拆除,是承重墻。
承重墻將樓梯擋住,導致王女士上下樓非常不便。雖然開發(fā)商也嘗試“換一個入口”,但修改后的路徑會涉及不屬于王女士家的范圍,亦或是只能“走窗戶”。

對于房屋的調整,王女士表示,收房時開發(fā)商也承諾可以將二樓平臺做全封閉處理?善脚_封閉沒多久就被城管部門拆除,因為這樣的做法屬于違建。零距離記者從現(xiàn)場看,平臺上的封閉部分已經(jīng)被拆除了一些,只留下一半擋雨檐。地面上留有大量高空拋物帶來的雜物,僅僅是煙蒂就有上百個。
門面房背后是三十多層的樓,如果東西掉下來,砸到人怎么辦?王女士表示,早在2020年左右,開發(fā)商還提出一個設計方案,也就是將一樓地面向下挖掘40公分,然后對房屋內部樓梯位置進行重新調整改造。這樣就能夠避開承重墻,重開一扇通往二樓的大門。
然而當王女士按照開發(fā)商的說法準備施工時,新的問題又出現(xiàn)了。王女士的丈夫查看房屋圖紙,圖紙上顯示有八十公分的挖掘空間,可在實際施工中發(fā)現(xiàn),根本沒有“可挖之處”。

隨后,零距離記者與開發(fā)項目的負責人劉經(jīng)理取得了聯(lián)系。他坦言,王女士的商鋪在設計上的確存在問題。但這樣的設計并不違規(guī),和規(guī)劃批復以及合同上的設計是一致的,只是使用起來不太方便。

對于這樣的說法,王女士無法接受。她認為房屋目前無法正常使用,要求退房。但劉經(jīng)理表示自己暫時無法滿足退房的訴求。如果王女士同意不退房,開發(fā)商可以想辦法解決目前的問題,同時給王女士一定的補償。

具體解決方案也在讓公司看,方案出來后,要給相關的專家要看,但是目前沒有回復我。我們也在想辦法,看有沒有其它方法來解決。劉經(jīng)理承諾,開發(fā)商會盡快拿出一套合理的解決方案,盡量讓王女士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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