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剛辦好的健身終身卡,結果12月健身房租約到期就不營業(yè)了,錢還不能退,只能任健身房老板“安排”去處。4日,陽先生向“柳報維權哥”(微信號:lzwbwq)反映了他在柳南區(qū)伊皓健身會所聲福店(以下簡稱伊皓健身聲福店)的遭遇,他懷疑被坑了。
伊皓健身聲福店
剛辦完“終身卡”沒多久
健身會所就閉店
陽先生介紹,他在伊皓健身聲福店健身了幾年,感覺該店經(jīng)營得不錯!敖衲9月,店里有活動,辦理終身卡只需要2280元,于是我就給我的愛人辦了一張。”
令陽先生沒想到的是,12月2日當天,該店對外發(fā)布了一則通告稱,伊皓健身聲福店的租賃合同將于2023年12月15日到期,并不再續(xù)簽。同時伊皓健身柳南萬達店即將開業(yè),所有卡種均可轉至新店使用。記者注意到,該通告中提到,終身卡只能在聲福店使用,使用者可在2023年12月2日至2024年1月3日期間,以超低特價辦理一張柳南萬達店的至尊三年卡。
在終身卡的背面寫有“互不相欠”條款
除此,在終身卡的背面還寫有:“終身卡時間等于該會所經(jīng)營時長,互不相欠(互不相欠的意思為,今天你辦卡了,會所明天或十年后不存在了,大家互不相欠)!
“花了兩千多元辦卡,說好的終身卡,結果只能用三個月,然后又要花錢在新店辦卡才能鍛煉,真坑!陽先生表示,此前辦卡時,聲福店的工作人員并未告知他聲福店租期即將到期的事宜,他以遭到欺瞞為由向該店負責人提出過數(shù)次退款,均遭到拒絕。
梁女士的會員入會協(xié)議
商家拒絕退款訴求
6日,記者來到該店采訪。該店店長吳女士稱,9月份給陽先生辦卡的時候,工作人員并不知道12月份店鋪租約到期的情況。“我們也想繼續(xù)經(jīng)營,但是房東不愿意租給我們,老板于是就找到了柳南萬達的鋪面作為新店地址! 吳女士表示,聲福店與柳南萬達店相隔約50米,不影響陽先生到柳南萬達店鍛煉。
伊皓健身聲福店健身房內部
吳女士出示了一份伊皓健身聲福店與陽先生愛人梁女士簽署的《會員入會協(xié)議》。記者注意到,除上述的“互不相欠”條款外,在責任免除條款中還寫有“根據(jù)伊皓健身的發(fā)展,會館有權補充和完善相關規(guī)定、章程、調整收費標準……伊皓健身做出上述變更或調整時,將視情況公示,并不對上述變更或調整承擔任何補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我們無法給陽先生退款,我們不是關門不做了,而是變更了營業(yè)地址,現(xiàn)在是他選擇不繼續(xù)鍛煉,視為陽先生個人原因造成!眳桥糠Q,雖然退不了款,但陽先生夫妻兩人的終身卡可以轉移至柳南萬達店繼續(xù)使用,不需要額外辦卡。
記者將吳女士的回答轉述給陽先生,陽先生表示無法接受。目前,陽先生已向柳州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進行了投訴,等待市場監(jiān)管部門介入處理。
律師:部分條款應屬無效情形
“柳報維權哥”特聘法律服務單位廣西康盟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敏介紹,伊皓健身聲福店“此終身卡時間等于該會所經(jīng)營時長,互不相欠”等條款不合理,免除了經(jīng)營者的主要義務,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為霸王條款,應屬無效。按照我國消費者與經(jīng)營者之間商品服務合同所遵循的普遍規(guī)則,除特殊商品和服務外,經(jīng)營者均應當承擔包換、包退等責任。健身終身卡實際是預付卡,不屬于特殊商品和服務,應遵循這一規(guī)則。
因此當健身館換了地址經(jīng)營時,應當承擔退賠責任;或者將消費者的終身卡服務轉至新店進行繼受,并非“互不相欠”的狀態(tài)。吳敏說,伊皓健身聲福店“會館有權補充和完善相關規(guī)定、調整收費標準……并不對上述變更式調整承擔任何補償責任”的條款違反了關于爭議格式條款解釋原則的強制性規(guī)定,屬于無效條款。對于合同的條款,只有司法部門依法享有解釋的權利,其解釋具有法律效力,而當事人只能對合同作出自己的單方理解,其“解釋”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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