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記者從柳江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男子武先生在機場排隊等待安全檢查時,遭工作人員帶人插隊,他選擇起訴該機場侵害其名譽權,并要求道歉和賠償,但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柳州機場工作人員安檢圖片(資料圖,與文無關)
2023年5月12日,武先生在該機場排隊辦理安全檢查時,機場的一名安全檢查工作人員帶領一名男子,徑直來到武先生所在隊列,并在未向眾人說明的情況下,將該男子插入隊列當中,由此該男子先于武先生通過安全檢查。翌日,武先生雖抵達杭州市,但想起前一日的經歷,一股怒火也隨之燃燒,于是他撥打了機場的投訴電話。該機場相關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向武先生致以誠懇道歉和解釋:“先生您好,非常抱歉,因為那名男子屬于老、幼、病、殘、孕婦、軍人、VIP客戶這類群體,享有優(yōu)先權,因此我們帶他先行通過。由于并未取得你們的同意,我為機場工作的不當向您致歉!但武先生并不認可該說辭,他認為那名男子并未身穿軍裝,無法證明是軍人,更不可能是老、幼、病、殘、孕婦,“而如果是VIP客戶的話,也應當遵守VIP客戶進出機場的相關程序,而不是由工作人員帶領來插隊。”武先生認為,機場工作人員此舉嚴重影響了自己的心情,其名譽權受到了侵犯。在2023年9月,他向柳江區(qū)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機場方在新聞社交媒體賬號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元。庭審中,機場方作為被告,稱機場工作人員帶領需要特別照顧的乘客優(yōu)先通過安檢,該過程不存在任何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未對武先生的社會評價造成負面影響,且該行為未耽誤武先生的任何行程,不會導致其嚴重精神損害,故機場不應承擔原告所說的名譽權的侵權責任。柳江區(qū)法院審理認為,武先生此次遭遇的過程中,無人與武先生產生沖突,機場工作人員更未對其有侮辱和誹謗的行為,“帶人插隊”行為不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侵害名譽權的違法行為,不會影響武先生的社會評價,同時該行為僅對武先生的心情有影響,并未對其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故未對其名譽權造成損害。法院還認為,機場方已在武先生的投訴過程中,針對本次行為作出了解釋和道歉,應當能夠彌補機場工作人員在安檢過程處理方式上的不當對其造成的影響。因此,柳江區(qū)法院依法判決駁回武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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