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千萬突然消失
當時法院及時凍結了章蕭轉賬的賬戶,追回了這筆錢。但種種現(xiàn)象表明,章蕭明明有錢卻不用于還賬,反而想方設法把錢轉移,章蕭的行為涉嫌拒不執(zhí)行判決罪。
8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qū)人民法院工作組聯(lián)合沙坪壩派出所,將嫌疑人章蕭抓捕歸案。法官也將這個消息通知了曾起訴章蕭的6位債權人。
在派出所,章蕭告訴法官,12年前因為有些討債人用非法手段堵在她家要錢,她在成都待不下去了,于是就來到了重慶。
章蕭稱,在重慶自己靠母親在外借錢才能勉強度日。而法官一問起之前的債務,她就說自己記不清了。
在訊問章蕭的同時,另一組法官來到她租住的房子進行搜查,房子里住著她的母親田某。
法官在搜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章蕭平時使用的是用她母親名字注冊的微信號,每月支出的金額都在兩三萬元。搜查過程中,章蕭母親還主動告訴法官,女兒平時還有賭球的行為。
章蕭母親說,她平時的退休金有4000多元,章蕭在樓下跟人合開麻將館,每月有三四千元收入,這些錢都是章蕭在支配。而章蕭也承認,當時賣房子剩余的130萬元是她讓母親取走的。
章蕭說,當時因為做生意借了姐姐的錢和母親的錢,拿到130萬元之后就首先還了她們,還剩余40多萬也用于賭博花光了。
但實際上,章蕭母親名字辦的銀行卡都是章蕭在支配。此外,為了維持跟鄰居們的關系,她還借給5個鄰居約7萬元。
2023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qū)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章蕭構成拒不執(zhí)行判決罪為由提起公訴。之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qū)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章蕭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章蕭表示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 章蕭在欠債上千萬元的情況下跑路,在執(zhí)行法官找到她后,她說當時房子賣了130萬,她先還給了自己的母親和姐姐。那么欠親人的錢和欠其他在法院起訴的債權人的錢,應該先還誰的?對此法律有沒有相關規(guī)定? A1: 首先,從法律意義上說,所有欠債都應當償還。但要強調的是,債權人如果經過起訴或者勝訴判決獲得了執(zhí)行依據(jù),那么在請求司法強制執(zhí)行,進行清償時會享有優(yōu)先權。如果財產沒有進入到司法強制執(zhí)行程序,這個時候債權人都有權獲得受償。同時如果有證據(jù)證明,債務人選擇性清償自己親友的行為是為了逃避執(zhí)行,這種情況下也有相應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比如罰款、司法拘留,情節(jié)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受到刑法的追究。 Q2: 有一些債務人卷錢跑路,債權人想找他們要回錢款但是苦告無門,有時候只好放棄。對于債權人,您有什么樣的建議? A2: 當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逃避債務行為時,債權人有權依法提起訴訟并進入執(zhí)行程序。在債權人成功提起訴訟并獲得生效判決,但執(zhí)行受阻的情況下,債權人提起訴訟確實有其必要性。若債權人放棄主張,可能債務人會被免于追究責任。但如果主張權利的債權人越多、涉案金額越高,債務人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會相應加重。對于有能力履行債務但故意拖欠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我們將采取一系列懲戒措施。例如,若失信被執(zhí)行人再次申請創(chuàng)業(yè),我們將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申請銀行貸款。同時,我們還要將其納入不良誠信記錄,以防范其再次實施欺詐行為。 Q3: 本案當中,章蕭因為拒不執(zhí)行被判刑,那么對于那些做生意失敗的人來說,您有什么樣的提醒? A3: 做生意一定要堅持誠信為本,即使經商遭遇挫折、創(chuàng)業(yè)遭遇失敗,也要以誠信的態(tài)度去面對相應的后果,而不是卷款跑路。這種不誠信的做法既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會受到社會公眾輿論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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