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曾在海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就職的員工向湖南交通頻道《為民熱線》投訴稱:自己在拒絕公司強制調崗后遭到公司的“刁難”,至今無法入職其它保險公司,影響了8名員工的再就業(yè)。事情果真如此嗎?熱線記者展開了調查:
2018年,剛從學校畢業(yè)的楊女士入職了恒大人壽湖南分公司,從事保險銷售崗位。2023年下半年,隨著剛成立不久的海港人壽全面接手恒大人壽,楊女士又成了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的一名員工。
離職員工 楊女士:“以前部分收入可以達到7千元左右一個月,從2024年1月開始我們可能就只有兩千多元一個月了。”
離職員工 嚴女士:“當時公司給了我們兩個選擇。第一繼續(xù)購買五險一金,但是會設一個很高的KPI。KPI在合理合法銷售的情況下我們是沒有辦法完成的;第二讓我們轉為代理制,就不給我們買五險一金了。我認為這兩種方式都是影響了我們的自身利益!
離職員工 嚴女士:“公司安排了培訓后就要我們去某一個部門報到。但是這兩種調崗方式我們都不認可,所以我們就沒有去報到。我們還是在原有的崗位、原來的辦公室去打卡、去上班!
離職員工 楊女士:“停發(fā)工資后,我們就申請?zhí)峤涣吮黄入x職書,然后申請了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或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今年8月12日,咨詢了律師后的楊女士等8人向公司提交了一份“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份通知書中指出公司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按時繳納住房公積金等行為。
就在第二天,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針對楊女士等人又發(fā)布了一份回復稱,延遲發(fā)工資、繳納五險一金存在客觀理由。楊女士等人認為,公司的回復是欲蓋彌彰。
離職員工 楊女士:“我覺得公司就是想通過一些看似合理合法的手段變相裁員,但是又不想付出一些經濟上的成本,所以我們不認同!
離職員工 嚴女士:“過了大概半個月左右,我們去看其它保險公司有沒有合適的崗位,這個時候就發(fā)現(xiàn)我們的工號還在海港人壽、沒有被解除。如果在上一家公司工號沒有被解除,我們就入職不了下一家公司!
離職員工 楊女士:“前期我在別的公司面試已經很順利地通過了,但是我也沒有辦法入職!
除了無法找到新工作外,“工號”沒有及時清退也給他們的生活造成了不必要的影響和麻煩。
離職員工 楊女士:“海港人壽的公眾號里面綁定了我的聯(lián)系方式,所以到現(xiàn)在海港人壽的存量客戶經常會打電話打到我這里。期間,我也多次跟公司反饋過不要再把我的電話告訴客戶,我和公司已經不具備勞動關系了,但是公司依舊沒有理睬!
一方面是已經離職待崗,另一方面又無法入職新的公司。這導致近三個月來楊女士等人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家庭、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難。
離職員工 嚴女士:“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之前我和老公各自有一份工作,收入也是剛剛好,F(xiàn)在失去我一半的收入之后,我們家就已經入不敷出了,這幾個月都是靠長輩在支持。”
仲裁結果判定海港人壽支付
經濟補償、解綁“工號”
既然楊女士等人已經向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提出被迫離職,并且申請了勞動仲裁,海港人壽方面又為何沒有及時解除他們的執(zhí)業(yè)證書呢?調查中,楊女士等人稱是因為海港人壽故意刁難,目的是迫使他們放棄被迫離職,從而能夠省下一筆賠償金。
今年9月底,楊女士等8位員工就執(zhí)業(yè)證書何時才能解綁找到了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人事部的一位李經理。面對質疑,李經理稱,盡管楊女士等人提交了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但海港人壽并不認同。公司方面認為在仲裁結果出爐前,雙方處于勞動爭議期,而楊女士等人仍是海港人壽的員工,公司方面有權拒絕解綁執(zhí)業(yè)證書。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人事部 李經理:“到底有沒有勞動關系,我們還是以勞動仲裁的結果來斷定。我們都是以書面收到仲裁庭給出的仲裁結果為準,后續(xù)公司將會按照相應程序來進行。”
劉岳:“我認為,這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已經結束。解除通知從到達原單位時生效,從通知到達之刻起他們之間的勞動合同就已經解除。而且從事實上看,從8月份到現(xiàn)在這些勞動者也沒有繼續(xù)在原單位打卡、工作,原單位也沒有再發(fā)放任何勞動報酬、繳納五險一金,雙方并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關系!
11月19日,裁決書送達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楊女士等人原以為此事終于可以劃上一個句號,可現(xiàn)實卻并沒有如他們所愿。
離職員工 楊女士:“裁決結果下來后我們也到公司去溝通過,還是想著好聚好散。但是海港人壽一直不回應這個事情,我們就覺得非常氣憤。”
11月25日下午,記者來到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暗訪,并見到了該公司的兩位經理。當記者提到:仲裁裁決書明確提到雙方已解除勞動關系,可為何海港人壽遲遲沒有解綁涉事員工的“工號”時,負責合規(guī)部的陳經理卻表示雙方目前仍處于拉扯中。
記者:“他們現(xiàn)在到底是什么狀態(tài)?是在職狀態(tài)還是離職狀態(tài)?”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合規(guī)部 陳經理:“他們7月1日到8月13日來打了卡,公司是發(fā)了工資給他們的。后來他們沒有打卡,我們也沒有發(fā)工資的基礎!
記者:“現(xiàn)在到底是什么狀態(tài)呢?”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合規(guī)部 陳經理:“我們認為可以繼續(xù)履行合同,但是他們拒絕履行合同,就是拉扯中。”
記者:“調崗是不是要征得雙方同意、一致的情況下才能調崗?”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人事部 李經理:“...(沉默)!
記者:“他們是不是早在8月份之前就告知公司方面他們不同意轉崗?”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人事部 李經理:“...(沉默)!
記者:“既然他們已經告知公司方面不同意轉崗,為什么公司方面還要執(zhí)意要求他們轉崗呢?”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人事部 李經理:“...(沉默)!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合規(guī)部 陳經理:“因為他們8個人的賠付金額超過100萬元,我們分公司沒有權限。我們往上報了。”
記者:“你們往上報是報到哪里呢?”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合規(guī)部 陳經理:“我們上級領導,總公司!
記者:“你的意思是執(zhí)不執(zhí)行仲裁結果,要看總公司的回復?”
海港人壽湖南分公司合規(guī)部 陳經理:“對!
離職員工 嚴女士:“應該是要好聚好散了,他們這樣子讓我們找不到工作,作為曾經的老員工我覺得公司這種行為讓我們特別心寒,也影響了我們的再就業(yè),這段時間的損失誰來補償?”
就業(y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事關國家長治久安。楊女士等人原本希望能夠與海港人壽好聚好散,在離職后盡快找到新的工作,讓生活盡早恢復正常,但是海港人壽遲遲沒有解綁工號,導致他們如今的生活舉步維艱,影響了8名員工的再就業(yè)。我們希望,海港人壽積極履行國企責任,依法及時處理已經存在的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品牌聲譽,促進企業(yè)高質量發(fā)展。
對于此事的后續(xù)進展,《為民熱線》還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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