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4日),林先生(化姓)向記者反映,自己在2020年通過中介我愛我家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花300多萬元購買了一套二手房,但在近日,突然得知該房曾在20多年前發(fā)生過一起殺人藏尸案。這讓他十分氣憤,“很惡心,這么惡性的事件買房的時候居然被隱瞞了!買了套兇宅!”
對此,我愛我家回應,此事屬實,但是當時原房主對中介隱瞞了此事,他們事先并不知情。對于張先生要求補償差價及給予精神損失費等訴求,他們表示愿意承擔責任,但希望通過法院來劃分責任。
花300多萬元買房
4年后得知是兇宅
林先生是長沙人,目前在上海工作,2020年初通過我愛我家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購買了一套二手房!2019年底我就在看房了,2020年初我愛我家的中介就給我推了一套二手房,樓層、位置各方面都還行,價格也合適,就簽了合同買了,總價300多萬元!
購房裝修后,林先生入住,兩年后家里小孩出生,因為房子偏小,自家便選擇搬出去租房住,并將此房對外出租至今。今年11月初,上一名租客退租時,有鄰居告知其該房曾出過事。
“租客告訴我后,我當時就很震驚,后來了解到是殺人藏尸,原房主親戚進房后將女租客殺害,隔了四個禮拜才發(fā)現(xiàn)。”林先生說,他第一時間問了原房主,確認了此事。被隱瞞是兇宅一事讓他十分氣憤,“很惡心,而且我小孩也落戶到這個房子了,對小孩也不好,對我也不好,心里頭有一種抵觸心理!
林先生告訴記者,事后他聯(lián)系了我愛我家,相關工作人員的回復讓他感覺有些應付。“他們就說相關中介工作人員已離職,也不方便找原房主問這個情況,不太禮貌。這個事情房主不說他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一種事不關己的態(tài)度!后來他投訴到相關部門,轄區(qū)街道組織了一次協(xié)調(diào)會,原房主未出現(xiàn),中介及相關部門人員到場,協(xié)商未果。
我愛我家回應:
愿走法律途徑劃分責任
林先生要求,因兇宅市價低于正常房子,他希望能將房子出手并得到差價補償及精神損失費等。
昨天(12月4日),記者聯(lián)系了我愛我家公共事務部經(jīng)理張經(jīng)緯。其表示,原房主對中介隱瞞了此事,兇宅的房價一般是正常房屋的七折甚至五折,若知道是兇宅,一定會提前告知客戶,同時他對林先生的遭遇也表示同情。“如果事先知道是兇宅的話,我們對這個房子的操作肯定不是這樣子。當時這個原房主沒有披露,我們都不知道,包括上周我們在街道開會,很多街道的人都不知道這個事。原房主是知道的,因為兇手是他的親戚,按道理,他應該是主要的負責人!
張經(jīng)緯稱,對于張先生要求補償差價及給予精神損失費等訴求,他們愿意承擔責任,但希望通過法院來劃分責任。“這當中的責任怎么界定,我們先和林先生溝通,但不一定會有好的結(jié)果。我們建議林先生到法院起訴,主要告原房主,因為原房主是隱瞞嘛,次要的把我們一起告,最后這當中林先生的損失,看法院如何判定兩邊的責任,怎么去賠。”
12月4日,記者試圖聯(lián)系原房主,截至發(fā)稿,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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