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乘客反映稱,在常德桃源縣乘坐出租車,從桃源高鐵站到新時代廣場,路程不過10公里,計價器顯示要收80元,純粹是亂收費,最后經(jīng)過討價還價收了30元,希望有關部門查處。
5月30日,桃源縣交通運輸局回復稱,執(zhí)法人員對涉事司機進行了詢問,司機對違規(guī)收費問題供認不諱。計價器顯示車費80元是其在候客休息時不慎將計價器開啟,屬違規(guī)行為。按現(xiàn)行的桃源縣巡游出租汽車收費標準,桃源火車站至新時代廣場全程9.8公里,正常計費應為22元左右。已經(jīng)對該事件做出處罰:涉事出租車停運整頓二天,駕駛員罰款200元,退還多收取的乘車費用8元,服務質(zhì)量信譽考核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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