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將至,關于酒店預訂的糾紛卻讓部分消費者“鬧心”。
9月16日,湖南長沙的黃女士通過平臺,成功預訂了郴州市北湖區(qū)裕后街歡漫酒店一間豪華大床房,入住日期為10月3日,價格為每晚160元。然而在9月19日,平臺通知她,因“酒店調錯價格”需取消該訂單。黃女士對此表示拒絕,理由是“車票早已買好,當?shù)鼐频昶毡闈q價”。但次日,黃女士發(fā)現(xiàn)該訂單已被單方面取消。
黃女士多次拒絕,但訂單仍被取消(受訪者提供 來源:央廣網(wǎng))
9月26日晚,記者根據(jù)黃女士提供的信息,通過平臺查看,她預訂的酒店仍有豪華大床房房型,不過價格已變?yōu)?00多元。
黃女士所訂房型已漲至600多元(圖源:央廣網(wǎng))
當晚,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平臺客服?头藛T表示,如因酒店方無法安排入住,平臺會主動聯(lián)系消費者協(xié)商處理;若消費者拒絕協(xié)商,應“原單保留”。
次日,記者致電涉事歡漫酒店,詢問該筆訂單為何取消。酒店工作人員表示,當時售出的價格是沒有調整的價格,共涉及四十多個房間。該工作人員稱,多起低價房間出售,線上平臺應負責任。
黃女士表示,記者提出采訪訴求后不久,同程客服重新聯(lián)系她,提出新的補償方案,稱可以接受超過160元的差價。
無獨有偶,蘇州的李女士通過某平臺支付費用后,訂單同樣被取消。
今年9月14日,她通過某平臺付款約516元,預訂了10月1日至4日的旅館房間。然而還沒到十分鐘,該筆訂單卻被取消。李女士查詢發(fā)現(xiàn),該旅館仍有該房型,重新預訂時,三天的房費已經(jīng)從下單時的500多元變成927元。對此,客服給出“酒店房源不足情況下,會出現(xiàn)訂房失敗”的理由,并稱可以給李女士補償50元。李女士認為,高德方面給出的理由過于牽強,給出的補償方案也無法彌補差價。
另據(jù)此前報道,江西景德鎮(zhèn)某酒店平時僅售90元的房間,國慶期間價格飆升至近1000元。當?shù)厥袌霰O(jiān)督管理局表示,將針對此類酒店房價問題開展全面排查。
記者瀏覽不同酒店預訂平臺注意到,隨著“十一”小長假的到來,住宿行業(yè)進入旺季,大部分平臺、酒店均可做到明碼標價。針對部分平臺或酒店單方面取消低價訂單的行為,有法律人士指出其已構成違約。
律師提醒
此外,若酒店或平臺明知國慶期間會漲價,卻先以低價吸引消費者下單,后再單方面取消,可能被認定為“虛假宣傳”或“欺詐”。
律師指出,現(xiàn)實中,消費者面對酒店或平臺的違約,面臨著難以維權的局面:平臺通常屬于強勢方,且難以甄別平臺屬地;其次,酒店通常位于異地,取證、舉報過程存在諸多實際困難。
對此,律師呼吁,在職能部門加強監(jiān)管、規(guī)范節(jié)假日動態(tài)定價機制、遏制隨意漲價行為的同時,消協(xié)、行業(yè)協(xié)會應當積極發(fā)揮橋梁作用與專業(yè)優(yōu)勢,介入消費糾紛調處,例如參考部分地區(qū)已在實踐的“行業(yè)協(xié)會消費維權工作站”模式,提供快速調解渠道,減輕消費者維權負擔,營造公平有序的消費環(huán)境,為國慶假期旅游市場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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