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隨著汽車交易的增多 二手車市場也日益繁榮 在成交量增長的同時 也會不時出現(xiàn)一些 二手車消費糾紛 最近,市民曹先生 就遇到了類似的問題 “2021年12月23日,我在寧夏三喜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看中一輛大眾帕薩特混動車,試駕后對車況表示滿意!鼻笾瞬芟壬嬖V記者,“當時銷售員明確說這輛車原版原漆無事故,我因為信任4S店的信譽,沒做第三方檢測,就以18萬元的價格,簽訂了《二手車買賣合同》。” 曹先生表示,此后車輛使用過程中并未出現(xiàn)異常,直到2025年9月底他計劃置換新車時,收購方出具的該車輛的第三方檢測報告讓他大吃一驚。 “檢測報告顯示,這輛車在2021年第二季度有過7000元的出險記錄,涉及左前大燈更換、發(fā)動機相關配件維修等。而我購車時間是2021年年底!曹先生稱,“因為這段維修記錄,車輛置換價直接折損1萬元,原本能享受的1.5萬元置換補貼也沒了! “發(fā)現(xiàn)問題后,我多次聯(lián)系4S店溝通,但對方未能給出合理解決方案。”曹先生希望,4S店賠償車輛折損的1萬元和置換補貼1.5萬元。 記者注意到,雙方簽訂的《二手車買賣合同》第十條寫明“簽字即表示雙方認可并了解該舊車的車輛現(xiàn)狀”。對此曹先生解釋,當時簽字是基于銷售人員“原版原漆無事故”的口頭承諾,并未知曉車輛曾出險維修的情況。 11月18日,記者與求助人曹先生來到寧夏三喜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對情況作進一步了解。現(xiàn)場,記者出示證件,表明來意后,該公司銷售總監(jiān)海經(jīng)理進行了回應。 海經(jīng)理表示,當時經(jīng)手的銷售人員已離職,二手車業(yè)務負責人正在出差,相關具體情況需進一步核實。“我目前了解的情況是,車輛出險情況已告知曹先生的父親(當時購車主談人)。” 但曹先生父親通過微信視頻明確否認了這一說法,強調“銷售當時只說車輛無事故,沒提過出險維修的事”。 針對合同中未詳細羅列車輛是否存在事故、水泡、火燒等關鍵信息的問題,海經(jīng)理表示自己不負責二手車業(yè)務,相關情況需等二手車負責人出差回來后核實。 對于后續(xù)處理,海經(jīng)理承諾,將在本周四或周五前聯(lián)系雙方再次溝通,進一步核對情況。 隨后,記者與求助人曹先生一同來到了北京市恒圣(銀川)律師事務所,對于曹先生本次遇到的糾紛,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義務等相關情況,進行咨詢了解。 “曹先生與4S店形成買賣合同關系,根據(jù)‘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曹先生若能證明4S店存在隱瞞車況的口頭承諾,可要求退車、賠償甚至退一賠三;若無法舉證,則需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律師齊圣楠建議,“曹先生可先與4S店協(xié)商賠償事宜,若協(xié)商無果,可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鑒定確定車輛受損程度及對價款的影響! 同時,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二手車時需謹慎核實車輛過往使用情況,要求賣方明確告知是否存在維修、水泡、火災及結構性事故等問題,并將相關約定詳細寫入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避免后續(xù)產(chǎn)生糾紛。 11月21日下午,求助人曹先生告訴記者,他與4S店經(jīng)過協(xié)商后,最終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他接受4S店贈送的一個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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