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交警總隊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在西和高速公路通海路口進行例行檢查的時候,發(fā)現(xiàn)一輛綠色小型客車有意躲避交警的檢查。隨后高速交警讓駕駛人出具駕駛證和行車證,并安排民警調取西和高速公路上的卡口信息,對該車行駛的路線進行了調取。星晨川 青海省交警總隊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 民警:調取卡口信息后發(fā)現(xiàn),該車在西和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并不是現(xiàn)在的駕駛人,而是坐在副駕駛上的女士。面對交警的詢問,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女子堅稱自己的駕駛證沒有帶,隨后高速交警通過該女子的身份信息進行了核查。星晨川 青海省交警總隊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 民警:通過我們核實,該女士的駕駛證在2018年就注銷了,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tài),但是按照規(guī)定駕駛證注銷期間是不能開車上路的,如果開車上路行駛屬于無證駕駛。
高速交警在現(xiàn)場對兩名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和處罰,并講解了無證駕駛的危害性。星晨川 青海省交警總隊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 民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無證駕駛車輛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至2000元的罰款,可處于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高速交警提示無證駕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都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嚴重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請駕駛員不要以身試法,否則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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