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接到的騷擾電話
“這些莫名其妙的電話和短信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我的生活!”5月27日,劉女士告訴記者,從5月20日開始,她每天收到大量號碼開頭為“170”和“171”的陌生電話,“電話每天清晨和深夜都會打過來,響一聲就掛斷,應該是騷擾電話!
此外,劉女士的丈夫韋先生還不斷收到短信,短信內容均為“鼎力科技”開頭的驗證碼。韋先生說,對這些陌生號碼手機發(fā)來的短信,有一條他就拉黑一條,但仍然有其他陌生號碼手機如法炮制發(fā)來信息。
從5月20日至27日,他們共接到陌生電話約50個,騷擾短信約60條。這些陌生號碼回撥后均為空號,頻頻遭受騷擾的韋先生不堪其擾。與此同時,他還發(fā)現(xiàn)一個名為“Joe”的抖音網友在其抖音企業(yè)號下不斷發(fā)表“惡意”評論,稱他們賣的都是“病貓病狗”。
“Joe”在抖音發(fā)表的評論
對于為何會遭受陌生電話、騷擾短信以及“惡意”評論,韋先生稱可能跟發(fā)生在自己店里的一起寵物貓售后糾紛有關。
5月7日下午5時,有三女一男共四人來到“逗貓館”,聲稱他們4月29日在該店買的一只寵物貓病死了,要求店主賠償。
“我怎么也回憶不起來什么時候賣過寵物貓給他們!睂τ谏鲜鏊娜说乃髻r要求,韋先生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后來經過溝通,他才得知這四人是該店一位客戶廖先生的朋友,廖先生4月29日曾在該店買過一只寵物貓。
韋先生與四名來訪人員的溝通并不順利,期間雙方還發(fā)生了肢體沖突,并導致其中一名阮姓男子的手機掉落摔壞。后來,在警方介入下,韋先生向阮某賠償了200元。
為此,記者聯(lián)系到了當事人阮某。阮某表示,其朋友廖先生5月1日委托他代養(yǎng)那只寵物貓,然而那只寵物貓卻在5月6日突然死亡,“從購買到死亡,差不多7天,我認為店家賣了一只有病的‘星期貓’。”
近日,在記者見證下,消費者廖先生來到“逗貓館”與店主韋先生協(xié)商賠償事宜。韋先生認為,廖先生購買的寵物貓僅有兩個月大,對外界的抵抗力較低,“這只貓從店里轉移到廖先生手上,又轉移到阮某家中,過程中接觸過什么東西我們并不知情,也有可能是貓應激發(fā)病了。”
經過溝通,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xié)議——廖先生以成本價630元在該店重新購買一只寵物貓,商家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直到這只寵物貓打完狂犬疫苗為止。同時,廖先生表示,他并不知道阮某的行為,也不打算追究此事。
記者了解到,網友“Joe”在其抖音賬號發(fā)布的內容中有5月7日阮某等四人進店協(xié)商的畫面,并且放了韋先生的照片,配文為“賣‘星期貓’的無良商家”。
韋先生認為,在其抖音企業(yè)號進行“惡意”評論的網友“Joe”就是阮某,“這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隱私,對我們店的聲譽也造成了影響,我已經全部做好記錄!睂Υ,阮某則矢口否認,并稱:“如果韋先生有需要,可以去起訴!”
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本案中,如果抖音賬號“Joe”的實際使用者為阮某,并且其存在未經韋先生同意在網絡上公開使用韋先生的肖像,捏造事實在網絡上發(fā)表針對韋先生的侮辱、誹謗等語言行為時,那么根據《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其行為已嚴重侵犯韋先生名譽。韋先生有權向阮某或者人民法院要求阮某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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