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國際服裝城南側有個淘客夜市。6月底,小吳租了這里的攤位,說是只出攤了12天。他要求退剩下的租金。運營淘客夜市的是杭州將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6月28號,小吳租了一個6平方左右的攤位,賣麻辣燙,租期半年,攤位管理費每月2200塊錢,押金2000塊錢,加上其它費用,小吳總共支付了15200塊錢。小吳:我是7月8號開始營業(yè)的,營業(yè)幾天之后,到7月19號,我外婆身體很嚴重了,就是回去了,大概有個八九天,后續(xù)的話,有一些自己身體的原因,有一段時間也是沒有怎么出攤。7月26號,淘客夜市的負責人通知小吳,從這天開始,不出攤每次罰200塊錢。采訪時,夜市的辦公室鎖著門,小吳電話聯(lián)系上夜市負責人姜先生。杭州淘客夜市負責人 姜先生:他有事回去之后,后來又來擺了,人又不見了。小吳:自己身體也有問題,急性腸胃炎犯了幾次,一個人出攤很麻煩的,有幾十種的東西,還要調汁,還要穿串。杭州淘客夜市負責人 姜先生:他自己說的,不擺了,叫我們把他東西都賣掉。沒得退的,是他自己不做的,不能怪我們的,乙方自己不做,是什么都沒有的。杭州淘客夜市負責人 姜先生:你多久沒來了,我給你打了多少電話,我給你打電話,你還開口罵我。杭州淘客夜市負責人 姜先生:他在外面擺野攤,馬路邊擺野攤。小吳說,七八月份天氣熱,麻辣燙的生意不是很好,加上身體不舒服,他就沒有出攤。協(xié)議約定,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未按市集正常營業(yè)時間營業(yè)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處罰標準為50到500元不等。如果乙方出現(xiàn)以上情形,乙方無權要求退還已支付費用,且還要支付兩個月的管理費作為違約金。姜先生說,是小吳不想做了。他出示了轉賬記錄,9月7號,他把幫忙賣掉設備的700塊錢轉給了小吳。后來,小吳想轉行在夜市賣炒栗子,但市場里有這類商戶了,沒有同意小吳的要求。小吳:因為之前這個已經太虧了,已經過了四個月了,就擺了12天,四個月有一部分責任在我,我愿意承擔,我的訴求現(xiàn)在就是,要把剩余兩個月的租金,退還給我。一位夜市管理員在電話里回應,造成現(xiàn)在的局面,小吳要承擔全部責任。杭州淘客夜市 管理員:我警告你七八次,十次都有了吧,我打電話給你們,一個個叫你們回來,你們回來了嗎?城管都去找過你們的。小吳:9月28號左右,那個時候是直接讓我不要來了,那個時候,我是沒辦法的,就支了一個攤。杭州淘客夜市 管理員:那9月28號之前呢?我找沒找過你,有沒有打電話給你?杭州淘客夜市 管理員:你說你身體有問題,你給我開個證明出來看看!小吳:有,我那個醫(yī)院里面,自己上次買藥記錄,不知道能不能查得到,我在一個診所里面開的。杭州淘客夜市 管理員:你不要不知道能不能查得到,我還身體有問題呢,我現(xiàn)在心臟病,我還高血壓呢。采訪時,小吳暫時沒有拿出相關記錄。雙方后來去了派出所,還是沒能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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