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獅市祥芝鎮(zhèn)大堡村的阿筑反映,2021年他打算將舊房翻建,但鄰居阿元卻始終不同意。
阿筑告訴調解小組,根據當地風俗,農村翻建房屋需征得鄰居同意。設計圖出來后,阿筑多次上門找鄰居阿元簽字,卻被拒絕了。
阿筑的兒子 小澤
村里面要求我們中間再留一米巷,這兩米多我們沒辦法全部靠到位,前面的話我們就要損失寬度3米多給阿元。
祥芝司法所所長蔡式彪認為,當地村莊舊房翻建在規(guī)劃時都需要考慮到相鄰權,所以應當本著鄰里之間方便生活,團結互助的原則,而且將門口埕地放開作為道路,是惠及雙方的好事。
明白這其中的利害關系后,阿筑做出了退讓,同意將門口埕地作為通行道路。但是對于阿元兩年都不同意翻建房子的事,阿筑一家仍舊耿耿于懷。
阿元表示在規(guī)劃圖中,阿筑要翻建房子需要用到他的土地,阿筑一方卻說沒有憑證能說明這塊地是屬于阿元的。調解現場,阿元不愿意拿出土地證核實土地范圍。
調解員建議,既然土地權屬存在爭議,不如作為公共用地,供雙方共同使用。
此時阿元提出,可以同意阿筑翻建。但阿筑的舊房與同排房屋不在一條水平線上,從整體美觀上考慮,不如就一步到位,將房屋排列整齊。同時,阿筑要將新房位置后移一定距離,將房前的道路拓寬,方便兩家通行。經過調解員勸說,阿筑同意了這一要求。
最終經過協(xié)商,雙方做出以下約定:
鄰里和睦一家親,遇難事多溝通,多為對方著想,莫要因為小事傷了鄰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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