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市民杜師傅的妻子在昆明滇池路的金色池塘溫泉大酒店,應聘了一份煮品師的工作,但入職15天后就辭職了。隨后,杜師傅兩口子在討要半個月工資的時候,卻被公司要求關注一個公司開發(fā)的小程序,而且要注冊登錄,同時工資的百分之一還要留在賬戶上。雖然錢不多,而且用戶可以隨意支配,但是杜師傅對此卻非常不滿。

由于杜師傅妻子已經找到了新的工作,采訪時,只有杜師傅來到了現場。據他介紹,妻子本來打算長期在金色池塘溫泉大酒店工作的,但在工作期間聽到的一些傳聞卻讓她心生疑慮。杜師傅:“里面的員工說這里拖欠工資,可能班不好上。后面上了半個月吧,她想想還是不上了,因為怕拿不到錢嘛!

杜師傅說,妻子一共工作了15天,按照月工資的一半來算的話,酒店應該支付1000多元的薪水。但這筆錢卻拖了很久都沒兌現。杜師傅:“工資就說等到發(fā)的時候通知,但是也沒明確到幾號。只說發(fā)的時候打電話通知!據杜師傅介紹,今年4月5日,妻子終于接到了領工資的電話,但是他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因為工資只能領600塊,而且妻子還被要求關注一個叫“鮮家班”的微信小程序,同時需要充六元錢到賬戶中,才能領到工資。 
杜師傅:“財務也沒跟我們介紹是什么東西,先要在鮮家班充值六塊錢。他就把我妻子的電話拿過去準備充錢,我就制止了。我就問他,‘鮮家班’是什么東西,為什么要充錢。他說所有員工都要這樣,上級領到規(guī)定的,包括她自己也是像這樣領工資!
之后,杜師傅還和公司的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溝通,但得到的答復也是同一個。杜師傅說,財務所說的小程序是一個網購平臺,銷售產品有百貨、有生鮮。盡管充進平臺的錢不多,而且這個錢他也可以自由使用,然而思來想去他還是不認同公司的這種做法。杜師傅:“推廣這種小程序,需要找客戶。(這樣)找到自己員工的頭上來,這個根本不合理啊,還拿工資來卡著。”
由于杜師傅沒有讓妻子按照財務所說的做,因此那六百塊錢工資依舊沒有領到。針對杜師傅的質疑,記者也陪同他來到了公司總部。一名不愿意面對鏡頭的財務負責人表示,這么做只是為了推廣公司研發(fā)的這個小程序。金色池塘大酒店財務負責人:“因為一開始粉絲也少,我們就說趁著這個機會進行推廣。員工來領工資充點錢在上面,不是充給公司,是充了他可以購買東西的。充的不多啊,就充六塊錢,又不是六百、六萬、六千。六塊錢他買瓶水喝了就行了!
那么一家公司為了推廣自己的小程序,可以要求職工注冊并充值作為發(fā)放工資的條件嗎?對此,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律師 楊小敏:“勞動者在提供了相應的勞動之后,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及勞動法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工資是以法定貨幣來進行支付的,這個用人單位是違反了勞動法和工資支付相關規(guī)定的一種違法行為。這位市民他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舉報等方式來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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