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被告人項某某陳述,2020年4月,他聽信親戚去緬甸賺大錢的說辭,便一起偷渡到緬北,加入到詐騙頭目“超哥”在緬甸小勐拉科技園設立的“龍盛集團”。
被告人 項某某
共有兩棟大樓,每棟樓大概十層左右,每層最少有兩三百人,科技園里人滿為患。到詐騙園區(qū)后先到別人公司里學習,培訓結束后才上崗。
很快,項某某成為了龍盛集團大龍團隊曼巴組的組長。他的組員林某某、馬某某等4人幾乎和他一樣,輕信老鄉(xiāng)等人的“高薪誘惑”冒險到了緬北。
被告人 林某某
老鄉(xiāng)沒有跟我直接說是詐騙,我本來就是想過去賺錢,但我去了后完全沒有賺到錢,還要從家里拿生活費,公司只提供住宿,吃飯自己負責。個人證件、手機上繳,干了一段時間提出回國,他們就說要賠償,我也沒辦法。
到達緬北后沒多久,這些人的高薪“黃粱夢”便被戳破了。作為組長的項某某負責指導組員實施詐騙,林某某等4名組員,在社交平臺上將自己包裝成成功人士,尋找20至50歲的女性客戶下手。
被告人 林某某
我們通過軟件,以戀愛方式添加女性微信,培養(yǎng)感情后給她們植入理財意識,她們要是不反感,就交給組長去引誘她們充值。
受害人上當后,詐騙團伙便通過后臺控制跌漲或阻止提現等方式騙錢。
淮安市盱眙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劉宏偉
為了讓受害人收益更多,讓她們從親戚朋友以商業(yè)貸款,包括網貸等各個方面讓她投入越來越多,最后想提現時,就發(fā)現錢沒辦法提出來。
2020年5月至11月僅半年時間,項某某領導的小組就詐騙了175萬多元。而項某某稱,他所在的詐騙團伙就像一個金字塔,他帶領的小組是最下面的一層。
被告人項某某
最下面的是組員,往上是組長、代理、二老板、大老板,誰也不知道幕后還有沒有一個真的老板。
被告人 林某某
我只能在當地找了一家餐館工作,把賠償還上,拿回了我的身份證,通過自首回國。
9月7日下午,法院結合5人的悔罪表現、主動投案、自首等情節(jié),分別判處項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6年3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至8萬元不等。
被告人 林某某
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兄弟情朋友情,踏踏實實地做自己,不要想著天上會掉下來錢,不要想著不勞而獲的事情。
5名被告人稱,與其在緬北擔驚受怕地過日子,不如回國接受法律的懲處,反而解脫了。
淮安市盱眙縣人民法院刑庭員額法官 劉丹丹
近年來辦理的案件中,被告人多為90后00后,其中有部分被告人是在校大學生,禁不住高薪提成的誘惑,加入緬北實施詐騙,觸犯了刑法斷送了前程,通過這個案件,讓大學生們更直觀地認識到詐騙的危害,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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