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定制行業(yè)合同
存在以下四方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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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fā)現,有77.5%的合同均要求消費者在收到產品后立即驗收,有90%的合同均約定消費者應于安裝前付清全部貨款。如某家居企業(yè)約定買方需于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款、某家居企業(yè)約定買方收到產品應當場驗收并簽字。消費者只能對產品的數量、規(guī)格、顏色等進行初步驗收,無法完成整體的質量驗收;在消費者付清全款后,如后續(xù)安裝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糾紛,由于未預留質保金,經營者對糾紛解決積極性和配合度較低,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時間久、難度大。
部分合同存在消費者違約責任過重、經營者違約責任過輕,雙方責任承擔不對等的問題。如某家居企業(yè)合同約定若因消費者原因導致推遲送貨超過60天的,產品歸賣方處置,但若因賣方原因導致推遲送貨的,賣方僅需每日承擔1‰違約金。某家居企業(yè)合同約定若消費者違約最高需承擔的責任為全部貨款,而經營者違約僅需每日支付20元違約金。
全屋定制可能產生的費用包括設計費、產品費、運輸費、搬運費、安裝費等,然而部分合同中僅約定了產品費而未約定其余費用金額及標準。如不少企業(yè)合同僅約定設計方案由賣方提供,但并未約定設計費用承擔主體及收費標準,若后續(xù)發(fā)生糾紛難以界定。某家居企業(yè)合同約定市區(qū)內免費送貨,超出送貨范圍的,雙方協(xié)商運輸費用,合同未明確送貨范圍及收費標準,存在糾紛隱患。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對于合同履行過程中定做工藝產生的變化,消費者理應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然而,部分家居企業(yè)竟稱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工廠工藝變更的,無需另行通知買方,涉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浙江省消保委召開約談會
要求限期整改
記者近日從浙江省消保委獲悉
所有被約談企業(yè)均在限期內
提交了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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