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肖女士向《維權超給力》報料說,自從年開始,她被星座健身館的銷售和教練“脅迫”貸款近16萬元購買了數(shù)千課時。她的生活因此陷入困難。在記者采訪過程中,星座健身方面稱,他們的員工并沒有脅迫肖女士,警方也沒有立案,他們曾提出分期退還14萬多元的本金給肖女士,但對方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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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說,去年8月,她在福州星座健身辦了99元的游泳課。有一次她帶著孩子上課時,星座健身館的銷售人員向她推銷8888元的套餐課。因當時看到孩子淹到了,她“情急之下交了定金”。不過,銷售人員告知,這筆定金可以退。“他說定金可以退,后面有事就一直沒有去。到10月份再過去的時候他們那邊已經(jīng)關門了,搬到萬福中心。我要求退還定金,他說要先交滿8888元。”

福州星座健身萬福中心店
于是,肖女士“東拼西湊”了8888元購買了套餐,包含一套小朋友的“全腦教育課程”、健身兩年卡,打卡100天送8888元現(xiàn)金券。但是,當她打卡完要求退還8888元時,銷售又告知需購買29999元的套餐才能退還8888元。由于沒有工作,作為全職媽媽的肖女拒絕了。然而,銷售建議她“刷額度”貸款購買,并拿著她的手機進行了該項操作。“他讓我刷信用卡還有支付寶所有的額度。我說我沒錢付,他說讓我去他們那邊上班,一個月工資底薪6千,去還這個錢。我沒辦過貸款,他們拿我的手機操作。”

在這之后,肖女士說,今年4月,星座健身的教練和銷售陳先生、丁先生等人以“團建”的名義約她出去吃飯,隨后還將她帶回健身館,“三個人把我圍在一起,然后關在一個小房間里”讓其辦理39999元的套餐,否則“不讓走”。肖女士說,自己在這樣的情況下,通過各平臺貸款辦理了兩份套餐,將近8萬元。當晚,等她回到家,已經(jīng)“凌晨一點半了”。第二天,她又被要求去銀行取錢。肖女士:“第二天他又讓我去取現(xiàn)!
記者:“你不是沒錢嗎?”
肖女士:“他們說已經(jīng)從其它地方套現(xiàn)到我的支付寶,讓我去取現(xiàn)。取了4萬,他們在門口等著。”

在肖女士發(fā)來的購課發(fā)票中記者看到,今年4月21日,肖女士支付了兩筆39999元的課程費,4月23日她又分別支付了29997元和39999元,這些課程的項目名稱均為”體育服務健身服務“。而肖女士的支付記錄顯示,這些費用分別從郵儲銀行信用卡、中信銀行信用卡、平安銀行信用卡、 民生銀行儲蓄卡、花唄、建設銀行儲蓄卡、支付寶錢包等支出。雖然每張發(fā)票上均有合同編號,不過,肖女士說,星座健身的人給她“看的是一份合同,簽的又是另外一份”。至今,她都沒有拿到合同。不過,肖女士也坦承,星座健身的人曾許諾她,,辦理套餐后,每月給她3萬余元,并提供工作機會。而她心動了。但是,從購買套餐至今,她一分錢都沒有收到,反而還為此支付了兩個月“一萬多元的利息”。
肖女士也給記者提供了她“被迫貸款”交費的錄音。在錄音中,記者聽到,一位男士一直和她說“你就幫幫阿權”“阿權之前做生意做得不好,沒辦法貸款(買套餐)”“阿權來幫你還”等等。肖女士說,錄音里的兩人就是星座健身的銷售和教練。肖女士說,她計算過也問過律師,還完這些貸款和利息需要支付22萬元,她還可以申請索賠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但星座健身方面提出分6個月返還本金14萬余元(除去8888元套餐),她拒絕了。目前,她已經(jīng)向相關部門投訴,但得到了要走司法途徑的回復。她也報警處理,但警方?jīng)]有立案。
接到肖女士的投訴后,記者也來到萬福中心店三樓的星座健身店內(nèi)。對于肖女士反映的情況,相關負責人沈先生說,他們的員工不存在“脅迫”肖女士的行為。“如果她覺得說我們員工有脅迫他,那派出所調(diào)查很久了,我們該提供的錄音錄像也提供了,為什么到目前為止,至少現(xiàn)在只能認為經(jīng)濟糾紛,并非她所說的那樣?“

星座健身萬福店
沈總告訴記者,肖女士與他們銷售之間“私底下如果有協(xié)議”,也是肖女士想賺健身館的錢。他提到,去年,肖女士在購買他們的8888元課程之后,曾找到他面試。考慮到肖女士有兩個孩子怕影響業(yè)績,他拒絕了。但沒想到,肖女士轉而向健身館的其他人員購買了套餐。“在她沒有買39999的套餐前,她就找我面試了,因為她有兩個孩子要上學,我出于人道主義告訴她你不合適,因為做銷售要有業(yè)績考核。她了解完薪資架構之后沒在我這邊買,跑到別人那買!

記者看到,肖女士購買的多個健身套餐有效期都在購買之日即今年4月至明年4月。即便是肖女士每日去健身館消耗課程,也無法上完。對此,星座健身沈總告訴記者,在肖女士購買第二套39999元套餐時,他們黑金區(qū)的“徐總”就已經(jīng)和她聊過,當時,肖女士回復“幫助家里人購買”。對于退還14萬一事,沈總說,根據(jù)合同,他們的健身套餐不能退,但因為派出所介入?yún)f(xié)調(diào),“情況特殊”,他們才愿意協(xié)商。但是,他也提到,這一方案遭到肖女士的拒絕,因為肖女士“提出了要28萬元”。
至于8888元的套餐無法退的問題,沈先生說,8888元的課程里包含了贈送的小孩子全腦課程,肖女士曾帶著孩子上過幾次課。此舉在他看來,肖女士對產(chǎn)品“是有需求的”,無法退。對此,《維權超給力》特約律師、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羅平律師說,根據(jù)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這種情況下,如果商家的業(yè)務員帶有強迫或者欺騙性質的承諾,那消費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甚至主張合同無效,要求退錢。但是從上述情況來看,肖女士認為健身館方面存在“脅迫”的行為的證據(jù)不充分。
“當事人認為健身館的人在欺騙、虛假承諾或者‘我’不情愿的情況下付錢,那她跟這些人員沒有微信聊天記錄、通話記錄、協(xié)商溝通、以及提出異議的材料的話,這個證據(jù)就不明確、不充分。”

星座健身的宣傳單
不過,羅律師分析說,從肖女士在半年時間內(nèi)給健身館付費16萬元的行為來看,不符合常人理性交易,借此可以推斷說可能存在“不情不愿、強買強賣甚至半推半就的充值”的情況。如果存在這種非理性的、不符合日常生活經(jīng)驗的交易習慣,可以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由他們介入?yún)f(xié)商,退回部分款項。
目前,雙方還未協(xié)商一致。截稿前,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了解到,他們認定上述事件為經(jīng)濟糾紛,具體情況已經(jīng)告知當事人。
此事后續(xù)進展,《維權超給力》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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