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民林女士在智慧海都平臺報料稱
6月21日
她在福州鼓樓區(qū)華潤烏山府內
看中了一套出租屋
并支付了1500元定金
23日她入住一晚后
感覺室內空氣有明顯異味
次日睡醒后出現了頭暈的不適反應
于是她購買了甲醛自測盒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房屋內的甲醛
可能超標
對此,林女士與房東王女士
協商退還定金但卻無果
租客:
疑因屋內甲醛超標
導致身體不適
林女士告訴記者,6月中旬自己看房時,對房屋裝修等各方面都十分滿意,于6月21日與房東簽下了租房協議,并支付了1500元的定金。23日,她將行李搬入出租屋后,便入住了一晚。當晚入睡前,她將屋內的門窗都關了起來,不久后就聞到了室內有明顯的異味,但她并未在意。
可第二天早上睡醒時,她感覺到身體不適,有頭暈的癥狀,這才猜測可能是屋內甲醛超標的緣故。于是林女士購買了甲醛自測盒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盒的顏色顯示,出租屋內可能甲醛超標。
根據色階對比,檢測盒呈綠色,存在輕度污染
對此,林女士立即聯系了房東協商退租一事,但房東表示“新房裝修完多少都有味道”,若林女士不放心,可以去找專門祛除甲醛的團隊來處理,不過費用得自負。
這一說法讓林女士無法接受,“看房時,中介和我說過這個房子是剛裝修兩三個月的,但當時看房時所有門窗都是通風的,所以我沒聞到什么味道,入住后才聞到有很濃重的甲醛味。”
林女士認為,剛裝修過且仍有異味的新房,房東不應該出租,希望房東退還定金。
由于雙方協商無果,林女士在一氣之下剪斷了出租屋內洗衣機的電線,以及在門上噴漆泄憤。
房東:
租客交付的是定金
損壞的物品要賠償
針對上述情況,記者聯系了此次租房的中介。該中介告訴記者,在帶領林女士看房前,已多次告知該出租房是新近才進行裝修的。
對此,房東王女士表示,林女士交付的是定金,不是租金也不是押金,同時她還損壞了房屋內的洗衣機、花灑等物品,需要賠償的金額高于其支付的定金,目前她已報警處理,房屋已被警方封鎖。
那么,房屋是否甲醛超標呢?王女士對此并未做答復。
林女士表示,她愿意進行維修或照價賠償,不過需要房東出具相關的收據和發(fā)票,“該賠的我會賠償,但是房東出租甲醛超標房的行為難道合法嗎?”
律師:
出租甲醛超標房屬于違法行為
若林女士所租的房子確為甲醛超標房,房東進行出租,這合法嗎?她有權要求房東退還定金嗎?對此,記者咨詢了福建律師海都公益團福建閩天律師事務所沈展昌律師。
沈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第110條,公民享有健康權、生命權。因此,對于剛裝修的房屋,若甲醛含量不滿足《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則不可對外出租,否則屬于違法行為。若因出租甲醛超標房屋致使他人生命權、健康權受到侵害,則出租人需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同時,根據《民法典》第731條關于“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規(guī)定,若房東王女士交付的房屋存在甲醛超標、不符合正常居住條件的情形,林女士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全部款項。但因林女士具有損壞出租屋的行為,房東也有權扣除相應的維修金額。
沈律師
“因林女士已經搬離出租屋,且該房屋已被警方封鎖,林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后申請對房屋甲醛含量進行鑒定!
沈律師還提醒,若其他市民在租房過程中也遇到了此問題,應當及時向出租人提出空氣質量異議,正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保留相關溝通記錄;同時要求出租人共同對租賃房屋的空氣質量進行檢測,若出租人拒絕配合檢測,可自行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檢測,并以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有效形式通知出租人到場;最后可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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