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士住在浙江金華東陽的歐景名城小區(qū)
樓下有一家“發(fā)到家”購物中心
11月29號
吳女士帶著12歲的女兒去超市購物
買了一些蔬菜和水果
結果在結賬的時候
一名女性工作人員攔住了母女倆
吳女士:直接就說的,那個小孩子,你把你兜里的東西掏出來,她說了好幾遍。當時孩子就哭了,就害怕了,我就去掏了。
吳女士說
女兒兜里有龍眼的果殼和果核
還有幾顆龍眼
吳女士:我說孩子只是吃了幾顆桂圓,我說我補你十塊錢,我買的桂圓,我不要了,我補給你十塊錢,我說孩子只是吃了幾顆。當時那女的說,你這種行為就是偷盜行為。
為了不影響孩子
吳女士先把孩子送回了家
然后又找到了超市
她讓工作人員調出了當時的監(jiān)控
吳女士:我家孩子確實是在這個地方,看看沒有人的同時,她就自己拿了幾顆,揣進去了。但是我認為他們經(jīng)理沒有(權利)定義那個意思,就是我家孩子拿了這個東西,就是偷盜的行為,我覺得她就是這么定義的。
記者:那你覺得合適的做法是什么?
吳女士:我覺得合適的,你應該把我叫到旁邊,找個辦公室,你讓我索賠也好。你當著那么老多人面,而且都是鄰居,以后我的鄰居看到我的孩子,是不是用異樣的眼光去看我的孩子,你直接定性為她偷盜。
吳女士說
孩子想吃龍眼
她也買了
孩子這樣的做法
她很納悶
吳女士:我是沒看到,如果我看到,我肯定會制止的,這是一個大人應該做的事情。我沒有任何拒絕孩子,我說這個你不可以吃,不可以買。我說媽媽都給你買了,你為什么還會這么做?我說哪怕你在超市里面拿一顆糖,那都屬于不正當?shù)男袨椤?/span>她說她看到別人拿了,她也拿了。
“發(fā)到家”購物中心金華東陽歐景名城店 店長:連吃帶拿,往兜里揣的。
記者:你們是怎么發(fā)現(xiàn)的?
“發(fā)到家”購物中心金華東陽歐景名城店 店長:我們是因為服務臺那邊有工作人員,說是有顧客跟服務臺那邊反饋了這個事情,在服務臺那邊,跟那個孩子說,兜里面的東西掏出來,這個屬于正常的一個范圍。只是處理方法、方式上面,不應該在大庭廣眾之下,去處理這個事情。
吳女士:我覺得賣場里邊,就是顧客去拿幾顆桂圓吃都是很正常的。你為什么把我們定性為,讓我們當眾,孩子兜里的東西掏出來呢?而且有很多鄰居,不管你認識不認識,我家孩子十幾歲,她以后怎么做人?看到我家孩子,別人會不會用異樣的眼光去瞅我的孩子呢?
這時候
超市又過來了一名工作人員
“發(fā)到家”購物中心金華東陽歐景名城店 工作人員:沒有說,說你的女兒是小偷,這句話是沒有的。
吳女士:她絕對說了,她說的,我說孩子只是吃了幾顆桂圓,我有沒有說那句話,當時她說你這種行為就是偷盜行為。
“發(fā)到家”購物中心金華東陽歐景名城店 店長:不止是吃了。
“發(fā)到家”購物中心金華東陽歐景名城店 工作人員:你隨便吃都可以,連吃帶拿。
“發(fā)到家”購物中心金華東陽歐景名城店 店長:本來跟你好好說,您吃,沒關系,超市里面怎么試吃都沒關系。
吳女士:就是你說的偷盜行為,當場讓我們掏兜,就是不對。
店長強調
在超市試吃可以
但連吃帶拿不行
事情發(fā)生以后
他已經(jīng)向吳女士道歉
“發(fā)到家”購物中心金華東陽歐景名城店 店長:昨天在這個位置,她坐在這個位置,那個大哥坐那邊,我坐這兒。我也跟她講了,我說這個事情,是我超市方處理方式不對,我跟您道歉
吳女士:我必須要她跟我道歉,我孩子也向她道歉,我們拿了東西,確實是我們不對。
記者:互相道歉。
吳女士:對,孩子拿東西,確實是她不對,我教育,我也有(無)方,但是孩子心靈上受到很大的創(chuàng)傷。
店長表示
當事的工作人員休息
接下去
他會組織雙方互相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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