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式消費是一種“先付款后消費”的模式,消費者雖然能享受到一定優(yōu)惠,但也存在商家跑路、服務不符等風險,容易引發(fā)消費糾紛。最近,市民張女士向《民聲》欄目反映稱,她在一家汗蒸館預存了費用,但現在該店已經關門歇業(yè),老板也聯系不上,擔心預存的費用“打水漂”,希望記者幫忙解決此事。
張女士告訴記者,2023年底,她在四川攀枝花東區(qū)金甌廣場一家名為“金甌納米汗蒸”的店鋪辦理了充值消費卡,但僅消費過一次后,張女士便發(fā)現這家汗蒸館就關門歇業(yè)了。
張女士當著記者的面又再次撥打汗蒸館老板的電話,依然無人接聽。張女士說,她的朋友也遭遇了同樣的問題。
隨后,記者來到三線大道北段99附20號,找到了張女士所說的這家汗蒸館,該店玻璃門上張貼著招聘面點師的啟示,顯然這里即將改為面食店,但店面仍保留著汗蒸館的店招和相應的宣傳廣告以及營業(yè)時間等。記者向商戶了解到,他們是十多天前剛租的商鋪。
記者隨即來到金甌廣場物業(yè)客戶服務中心了解情況,物業(yè)人員查詢后表示該店確實已經更換了商家。記者通過一款本地生活消費平臺客戶端搜索查詢“金甌納米汗蒸”店時,頁面顯示“商家已歇業(yè)關閉”。
為了進一步了解這家汗蒸館的情況,記者又到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和東區(qū)商務局進行咨詢。在了解到消費者訴求后,工作人員立即對這戶商家的經營情況進行核實,并最終找到了實際經營者。兩天后,工作人員向記者反饋,事情已經得到合理解決。
據介紹,該商家在閉店之前已經通知消費者前來退款,但張女士由于長時間未到店消費,在通知時有所遺漏。張女士對此次調解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并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本次司法解釋從不同維度解決了在預付式消費中頻繁發(fā)生的卷款跑路、霸王條款、收款不退、經營者“遷店”、“職業(yè)閉店人”等問題,還明確了消費者七日無理由退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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