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義烏的小盛反映,他通過以租代購的形式買車,結(jié)果車子到手才十多天,就被人給拖走了。 (視頻建議WIFI網(wǎng)絡收看) 九千公里“準新車” 聽“龍珠”的被拖走?
車子已經(jīng)不在小盛手上,他拿出電子合同,顯示是一份租賃合同,甲方是浙江納幫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他說拖走車的,也是這家公司。
他最早是在網(wǎng)上看到招聘網(wǎng)約車司機的消息,添加了一個名叫“龍珠”的微信好友,對方把他約到義烏后宅街道這家公司。
小盛:“我問她租車這個方面,她推薦給我說,買車比較劃算,她說如果前面沒有錢的話,可以0.5成首付,她說首付完了之后,十天之后交錢,我說可以的,交第一期月供嘛!
據(jù)小盛說,對方介紹的,是東風奕炫追影騎士版,廠商指導價八萬六千九。3月18號,他先付了0.5成首付,也就是四千多塊錢。
小盛:“我當時就是要買新車,后來她說新車黑色的沒有,找來找去,后來跟我說杭州有一輛,叫我去杭州提,然后我去了,去了一看,是二手車,八千九百公里的二手車,我說也沒關(guān)系,能賺錢就行!
小盛提供了一張儀表盤的照片,顯示車子已經(jīng)行駛了九千多公里。
從小盛4月14號簽下的這份合同看,租金總價是十五萬元出頭,總共47期,每期租金是三千兩百塊錢。合同上還約定,租賃物的價值是九萬元出頭。
小盛:“4月14號剛提的車,然后4月24號,把我車開走了,我以為車被偷了,我去派出所報警,他給我查監(jiān)控,(凌晨)四點鐘已經(jīng)去往杭州的高速上了!
從小盛提供的聊天記錄看,實際上,他的車是4月26號被拖走的。小盛的合同上約定,每個月24號,是支付租金的日子,首次支付租金的時間,是今年4月24號。小盛后來得知,車被拖走,是因為沒有支付首期租金。
但他說,這又牽扯到自己跟那位“龍珠”的一個約定。他的錢不多,按照最開始約好的0.5成首付,是可以在4月24號支付首期租金的,但3月28號左右,那位“龍珠”反饋說0.5成首付辦不下來,只能按照1成首付來操作。這樣一來,他的錢就不夠了。
小盛:“我說一成付完之后,可能十天之后,第一期還不上,她說沒關(guān)系的,一個月之后還,沒關(guān)系的,她就直接這么跟我說,這個賣車的業(yè)務員,我也再三問她了,文字記錄都有的,她說可以的,確定,對對對,是的!
小盛表示,正是有了這個承諾,他才按照1成首付,付了八千多塊錢給那位“龍珠”。
4月24號,“納幫人”的工作人員催他付款時,他也沒有支付,而是去聯(lián)系那位“龍珠”。
小盛:“我說給他打個電話說清楚,把事情弄弄好,她(‘龍珠‘)說好的,會弄好的,連續(xù)給我打了三個電話,然后那個業(yè)務員(‘龍珠‘)說,可以了,沒關(guān)系,你不用管了。然后等到(4月26號)凌晨,這個車就沒了。”
小盛跟記者約定的采訪地點,是義烏后宅街道這家公司的辦公地點旁邊,說是那位“龍珠”也在這里辦公。記者正要去里面核實情況,一位女士走了出來,正是那位“龍珠”。
“業(yè)務員” 姚女士:“我也不是這家公司的,我們都是業(yè)務員,隨時活動的,沒有說指定的哪個公司在上班,因為我們是不拿底薪的。(那您當時不是承諾他一個月以后再還款嗎?)我說了,現(xiàn)在帶他去處理問題,你采訪我也沒有用啊,你要不要去?”
這位姚女士強調(diào),這件事情,跟義烏這家公司沒關(guān)系。她帶著小盛,來到了東陽的一家汽修店,“納幫人”公司在這里有個辦公場地。
浙江納幫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金華區(qū)域負責人 方總:“(他這個車型,廠商指導價也就八萬六千多。)八萬九千九。(那這個算是二手車了,二手車價格也這么高?)這不是二手車,這是準新車,再然后,合同是他自己簽的,不是我們強制,一定要他選擇這個車,本身客戶確實,前期是辦理新車的,后期車子有一定的原因,要著急提車,所以直接帶到杭州那邊公司去提車了,看中那臺車,才選的那臺車!
小盛表示,價格的問題,既然簽下了合同,現(xiàn)在也無話可說。不過拖車的事情,他還是想跟“納幫人”好好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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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幫人”強調(diào)合同
“龍珠”確定變申請?
浙江納幫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金華區(qū)域負責人 方總:“這么說啊,融資租賃、合同,正常情況下,今天提車,十天后還第一期月供,你不還,是不是你逾期?公司有權(quán)利拖你車,再然后,呃,反正有權(quán)利拖你車!
雙方的合同上確實有個條款,如果小盛違約,納幫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收回車輛。同時,小盛還要向納幫人公司支付一筆收車費,按照租金總價的20%收取。那么,關(guān)于那位姚女士的承諾,方總怎么看呢?
浙江納幫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金華區(qū)域負責人 方總:“這不是我說的話。(那那個女士她是誰?)你可以問她,我不是說了,她是誰這一塊。(她跟你們浙江納幫人公司有關(guān)系嗎?)這我不知道,你拍我,我拍你,我們也有錄音這一塊,都有錄音!
溝通中,方總還提到了小盛的態(tài)度問題。
浙江納幫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金華區(qū)域負責人 方總:“十天后你沒還款,再然后你為什么罵風控?不還沒關(guān)系,或者逾期兩天沒關(guān)系,我不能罵你,為什么罵你呢?罵我什么意思呢?(記者:他罵了風控?)(小盛:證據(jù)拿出來罵沒罵嘛?)你不要說證據(jù)不證據(jù),很簡單這個東西。(小盛:這個東西都說證據(jù)的。)(記者:你有沒有罵?)(小盛:沒有。)他說沒有沒關(guān)系,反正公司總部是這么跟我說的。”
一番溝通下來,關(guān)鍵問題,還是在于那位姚女士的承諾是否有效。而她的身份,也得先弄清楚。
姚女士:“我只是一個業(yè)務員而已。(那您跟納幫人這家公司是什么關(guān)系呢?)我們就是有客戶資源,就是會去介紹呀。(當時確實跟他承諾過一個月以后還款?)當時跟他說幫他申請嘛。”
小盛:“她是用絕對的語氣跟我說,對對對,是的,這算申請嗎?”
浙江納幫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金華區(qū)域負責人 方總:“申請也要有紙質(zhì)合同,現(xiàn)在都是法律社會。”
從姚女士跟小盛的聊天記錄看,小盛第一次詢問時,說的是,“一成首付的話,是不是可以申請一個月以后還”,姚女士語音回復,“對,是的”。
小盛后來再次詢問,說“確認一下,一成首付,第一期月供是不是可以一個月以后交”,姚女士文字回復,“是的,確定”。
姚女士:“那我就是說,因為我是這樣子去跟他(小盛)說,然后我這邊跟他(方總)去溝通的時候,是讓他(方總)去幫他(小盛)申請,但我們申請的時候,最終他們簽的合同是什么樣子,那我是不清楚的,因為我只是一個中間介紹人,具體簽合同我不在場,我不在,真的,我們只是一個渠道!
姚女士強調(diào)自己并不是納幫人公司的員工,小盛的事情要解決,還是得跟納幫人公司協(xié)商。方總則回應,拖車的事情是杭州總部操作的,得跟那邊談。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上了一位李先生。
浙江納幫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李先生:“我有一個問題,如果是這樣說的話,那合同上,我們都是寫的4月24號,如果他當時要緩約,我們可以去做一個更改還款日期的時間,如果按這個邏輯去推測,客戶在簽合同的時候,他是完全不管合同上寫的是什么嗎?”
小盛:“當時也沒怎么在意嘛,也比較著急,拖了好多天才給我提車,比較著急,草草一簽,開回來了嘛!
納幫人公司的李先生表示,小盛可以把相關(guān)的證據(jù)發(fā)給他,公司做一下內(nèi)部調(diào)查,再看看怎么處理。小盛后來反饋,納幫人方面要求他支付首期租金,以及三千塊錢的收車費,才把車還給他。關(guān)于這一點,記者也向“納幫人”公司的李先生進行核實,他的說法是,小盛只提供了第三方人員的聊天記錄,沒有提供第三方人員和他們公司員工的溝通記錄。目前的方案,是讓小盛支付首期租金,至于那三千塊錢,并不是收車費,而是人員往返所產(chǎn)生的相關(guān)費用。對于這個方案,小盛目前還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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