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州市倉山區(qū)江南名城小區(qū)的王先生(化名)向“新聞三劍客”反映,小區(qū)門口的麥浦路上劃設了收費停車位,但是常常有私家車為了省錢,將車輛停放在車位旁邊。而自己好不容易擠進了車位,第二天卻發(fā)現(xiàn)車上被貼了兩張條。
本意想守法,卻違章了
王先生告訴“新聞三劍客”,麥浦路江南名城小區(qū)門口經(jīng)常有大量私家車違停,而收費車位上卻空空如也!斑@些車主為了省停車費,就把車停到收費車位外,我不愿這樣。”王先生稱,7月13日晚上,由于違停車輛阻礙了停車,他很艱難地將車身60%左右擠進了停車位,有一部分只能被迫留在車位標線外。
【停車收費單據(jù)】
14日取車時,王先生卻發(fā)現(xiàn)自己車輛玻璃上被貼了兩張條。一張是交警開出的違停罰單,一張是福州城市泊車管理有限公司開出的收費單。王先生不解,他認為,如果交警判他違停,泊車公司就不能收錢;如果交了停車費,交警就不能按違停處罰。
兩張單據(jù)均有依據(jù)
在王先生這件事情中,有一個關鍵點:他沒有把車身完全停進車位內(nèi)!靶侣勅齽汀睆母V莩鞘胁窜嚬芾碛邢薰竟倬W(wǎng)上查詢到了兩份文件。其中《福州市市區(qū)機動車道路停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使用道路停車泊位停放機動車的,停車人應當按照劃定的車位,依次序停放機動車,車身不得超過停車位,不得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
《福州市道路停車泊位經(jīng)營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五款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停車泊位停車時跨壓車位線或停車時車身超出車線位。”另外,該辦法第三條表示,“道路停車泊位經(jīng)營管理者負責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系統(tǒng)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并負責收取占用城市道路資源費。”
福州城市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準確講泊車公司收取的是“占用城市道路資源費”,而不是“停車費”。王先生由于將車身60%停放在車位內(nèi),確實占用了道路資源,所以泊車公司可以收取費用。同時,車身有部分在車位外,依據(jù)以上兩個條例,交管部門可以做出處罰。
針對以上回復,王先生表示理解,稱愿意按規(guī)定繳費并接受處罰,但他呼吁交管部門加大對麥浦路違停車輛阻擋停車泊位的現(xiàn)象進行處罰。
麥浦路違停現(xiàn)象嚴重
7月14日下午,“新聞三劍客”來到福州市倉山區(qū)麥浦路江南名城小區(qū),現(xiàn)場看到,小區(qū)大門口一側,設置了15個收費泊位。但是約有10輛私家車并沒有停放在車位里,而是沿車位線停放!靶侣勅齽汀彪S機采訪了周邊市民,大家表示,之所以不愿意停在收費車位里是覺得費用太貴。
“新聞三劍客”從收費公示牌上看到,停車收費標準為:7:00-22:00,2元/30分鐘/每車位;22:00-7:00,免費。周邊市民希望相關部門能出臺價格更親民更實惠的“包月”收費標準。
針對麥浦路的違停問題,“新聞三劍客”將反映給交警部門,并持續(xù)關注后續(xù)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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