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沒有繼承人 也沒有留下遺囑 財產及債務該如何處理呢? 近日,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qū)人民法院 判決了一起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案件 △視頻 楊大爺是揚州市民余女士父親的好友 他生前分別在2014年和2015年 向余女士父女倆借款 共計16萬元 2017年 楊大爺因病去世 他沒有留下遺囑 且未婚沒有子女 也沒有兄弟姐妹 楊大爺名下的一套房產無人繼承 余女士及父親的債權也就沒法兌現 為此 余女士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 案件的關鍵在于 審查楊大爺是否“確實沒有繼承人” 如果得以確認 就能依據《民法典》 指定遺產管理人 鑒于楊大爺的戶籍 曾在上海、泰州、揚州等地變動 法官逐一實地調查、取證 經查 法院確認楊大爺沒有繼承人 近日 揚州市邗江區(qū)人民法院 依法作出判決 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 在確認沒有繼承人的情況下 指定邗江區(qū)民政局為楊大爺的遺產管理人 判決生效后 遺產管理人將承擔 理清遺產、處理債權債務等職責 邗江區(qū)人民法院員額法官劉濤介紹 “遺產管理人的價值功能主要體現在 確保遺產得到妥善管理,順利分割 對于打破遺產處理僵局、啟動遺產管理事宜 保障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交易安全 和經濟秩序的穩(wěn)定等方面 都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
承辦法官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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