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涂抹,專業(yè)淡斑”。 一句簡單的護膚產品廣告 卻讓廣東清遠的廖小姐 仿佛陷入消費的無底洞 為了祛除臉上的斑點 她在短短三個月內花了近萬元 購買一款名為“婷美”的護膚產品 結果讓她意外 …… 3個月內消費近萬元 祛斑效果仍不明顯 去年11月,廖小姐在刷視頻號時看到一個淡斑廣告。視頻廣告中穿插了不少使用者的消費體驗,“把皮膚養(yǎng)得透透的、亮亮的!視頻中還有明星金星、苗圃的直播推薦畫面。 記者注意到,該視頻為“婷美美膚美妝”視頻號發(fā)布,在視頻右上端,廠家注明“使用效果因人而異”。 被廣告效果吸引的廖小姐,當下就在視頻下方的鏈接點擊購買了99元的婷美雪肌淡斑美白套裝,收款商戶名稱為“廣州婷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爆料者供圖 “我的斑已經存在很多年了,一直想去掉,所以刷到這個視頻后,又看到是明星代言,就買了體驗裝回來試試! 廖小姐介紹,產品使用三四天后,她接到了婷美客服的電話,表示需要通過添加微信來指導她使用產品。該客服在微信中介紹體驗裝的效果有限,希望廖小姐購買1980元的正裝,同時叮囑她每使用7天就要拍照反饋一次。 在使用正裝產品一周后,客服對廖小姐進行回訪,讓她嘗試用紙巾擦拭臉部并觀察是否有分泌出黑色素,當?shù)玫搅涡〗惴穸ǖ拇饛蜁r,客服稱擦拭不出黑色素是因為她的皮膚存在“絡氨酸不平衡”的問題,推薦廖小姐再購買一個6000元的肌底修復的套裝。對此說法,記者向整形科皮膚美容主任醫(yī)師求證。對方表示,并不存在能擦出黑色素的說法。 爆料者供圖 記者了解到,該產品的銷售流程均是消費者先在微信支付500元定金,確認收貨后再付尾款。在客服的指導下,廖小姐堅持使用該產品卻鮮有效果。去年12月,她在“黑貓投訴”平臺對該產品進行投訴,并提出退款的訴求。隨后,客服聯(lián)系她解決售后問題。 爆料者供圖 “她主要是做我的思想工作,表示她是來幫我祛斑的,前面已經花了那么多錢,不能半途而廢,又給我提供了一份免費的產品試用,讓我在黑貓投訴上點訴求已完成! 然而,這份產品依然效果甚微,在客服發(fā)來多張其他消費者使用后的“成果圖”后,廖小姐再次心動,在今年2月,追加購買了4300元的產品。這次的產品依然沒有達到她想要的效果,這次她對這個品牌徹底失去信心,希望對方退款。 銷售話術多樣 產品多次被投訴效果不佳 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發(fā)現(xiàn),不少消費者的經歷與廖小姐類似。從投訴內容可以發(fā)現(xiàn),該企業(yè)的經銷商公司是通過媒體廣告進行宣傳引流,然后由客服人員進行相關服務,綜合消費者實際情況推薦適合的產品。 圖源:黑貓投訴平臺 廖小姐告訴記者,購買產品通常都是先在小程序鏈接付500元定金,確認收貨時再付尾款給物流公司。 記者通過付款截圖發(fā)現(xiàn),收款商戶顯示“廣州優(yōu)宜美化妝品有限公司”。廖小姐當下對此提出疑問時,對方只解釋這也是“婷美”旗下的公司。 爆料者供圖 天眼查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以從事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yè)為主的企業(yè)。信息顯示該公司已被注銷。 記者從婷美公司得到證實,廣州優(yōu)宜美化妝品有限公司非婷美旗下公司,而是婷美授權銷售婷美品牌產品的經銷商公司,該公司因疫情期間嚴重虧損已注銷,但原負責人仍然給這位消費者解決了售后問題。 企業(yè)回應:此次為經銷商行為 已與爆料人達成調解 天眼查顯示,廣州婷美電子商務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冊地址在廣州市白云區(qū)云城西路57號401房,其為嬌聯(lián)集團旗下護膚品牌。 廣州婷美電子商務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核查,近期在經銷商公司中確實有一同姓消費者,4個月購買近萬元,有過兩次投訴。 第一次商家向該消費者免費贈送了價值2680元的產品,第二次商家給該消費者退了6000元現(xiàn)金。該事項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均有備案。 該負責人坦言,經銷商公司確實存在個別銷售人員為了能完成業(yè)績“夸大宣傳”的情況!版妹榔放品浇洺6酱俑鹘涗N商公司的負責人,按雙方經銷協(xié)議履行規(guī)范的經營行為。”據(jù)了解,品牌方還會不定期邀請市場監(jiān)管人員給大家講解電子商務經營的規(guī)范及要求標準。 “各經銷商公司的負責人也反映過一個實際情況,現(xiàn)在客服銷售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不可控因素較多,做到零投訴很難! 她表示,但無論品牌方還是經銷商公司,都會秉持“服務至上”的原則,重視每一位客戶的投訴問題并在第一時間回應解決。“哪怕是不正當?shù)耐对V,也都同樣做好服務,做好協(xié)調處理! “這里提醒廣大消費者,現(xiàn)在網上假冒婷美產品的非常多,為了大家能夠買到婷美正品,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婷美官方全國400售后監(jiān)督服務熱線:400-102-2296! 律師說法:發(fā)布虛假內容 情節(jié)嚴重者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連婉婷律師表示—— 根據(jù)《廣告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廣告不得發(fā)布虛假內容,誤導消費者,不得損害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對經銷商而言,如發(fā)布虛假廣告,根據(jù)《廣告法》第五十五條,將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fā)布廣告,責令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除處以罰款外,還可能面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被受理廣告審查申請等風險。 她表示,廣告的生命力在于其真實性,因此,經銷商在發(fā)布廣告時,應確保廣告的真實性,避免虛假宣傳,做到既保護自己,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