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閨蜜借酒澆愁釀成悲劇
同桌三人皆被告上法庭
2023年5月21日傍晚,江西南昌的小秋(化名)因為情傷心情低落,自行去了朋友王琪(化名)的家中,并決定與朋友王琪、徐恬(化名)和陳朵(化名)聚一聚,希望通過與朋友聚餐緩解悲傷情緒。
聚餐期間,酒精成了她們釋放情緒的工具,小秋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王琪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徐恬和陳朵也一同參與了聚餐,但兩人并沒有喝酒。
聚餐結束后,醉酒的小秋到車上休息,徐恬在車里面照顧她。然而,等徐恬凌晨五點左右在車上醒來時,她發(fā)現小秋已經沒有了呼吸。震驚之余,徐恬急忙撥打了急救電話。
遺憾的是,5月22日清晨6:20,南昌急救中心宣布小秋經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為酒精中毒引起的心臟呼吸停止。
小秋的父母一時難以接受女兒去世的事實,他們認為王琪三人作為聚餐的組織和參與者、作為女兒的朋友,她們應該對小秋的死亡承擔一定的責任。2023年6月6日,死者小秋的父母將一起參與聚餐的王琪、徐恬和陳朵三人訴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區(qū)人民法院,要求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三人未盡合理救助義務,
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官:飲酒者適度,
共飲者之間友善互助
飲酒者應當量力而行,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有最高的注意義務,在自身酒量、身體狀況允許的范圍內秉持“適度飲酒”的原則。酗酒一時爽,親人淚兩行。
共同飲酒人之間應當友善互助,在發(fā)現共飲人過量飲酒時應及時提醒、有效勸阻,對醉酒者盡到幫扶、照顧、護送等義務,當醉酒者出現明顯身體不適時應及時送醫(yī)就診。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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