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公司以“終身免費復訓”為幌子
誘導學員家長簽訂培訓合同
將公司轉讓后
新公司拒絕提供培訓和退款
重慶市大足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支持20名學員家長以集體訴訟方式
將這兩家公司及其負責人訴至法院
近日
案件有了結果
......
培訓公司承諾“終身免費復訓”
轉讓后新公司拒絕向學員提供服務
消費者要求退款被拒
學員家長胡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為了讓兒子參加跆拳道培訓,他于2023年2月11日與重慶市大足區(qū)貝斯體育培訓有限公司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培訓費3580元,培訓時間為96個課時。當時工作人員告訴他,如果學員支付5年的培訓費,公司將保證學員拿到“黑帶”證書,5年后學員還可“終身免費復訓”。
2023年4月1日,重慶貝斯體育公司與重慶宸予體育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簽訂《經營權轉讓協(xié)議》,將公司經營權及學員資源全部轉讓給重慶宸予體育公司,并約定由重慶宸予體育公司繼續(xù)為學員提供培訓服務。2023年9月4日,重慶宸予體育公司通過微信群,告知學員家長重慶貝斯體育公司未按約定向本公司轉款,因此終止向學員提供跆拳道培訓服務。
胡先生透露,他兒子當時只完成了17個課時的培訓,還有79課時沒有完成,剩余培訓費為2946元,重慶宸予體育公司拒絕退還。
無獨有偶,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9月11日,學員家長朱女士為一對兒女分別報名參加跆拳道“黑帶直通車”培訓,共支付培訓費37700元,合同約定培訓時間為5年,保證學員取得“黑帶一段”,5年后學員可“終身免費復訓”。朱女士告訴記者,重慶宸予體育公司終止培訓服務后,向她出具了一份清單,上面標注剩余的培訓費總共為2480元,對此朱女士并不認可。
胡先生、朱女士等20名學員家長先后向大足區(qū)消委會投訴。經核實,這20名學員共報名2464個課時,總的繳費金額為175340元,已完成1308個課時培訓,還有1156課時沒有完成,應退還的培訓費共計91719元。
集體訴訟庭審現場。
大足區(qū)消委會多次組織
學員家長和這兩家公司進行調解
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大足區(qū)消委支持學員家長以集體訴訟方式維權,并選定胡先生作為代表,于2024年1月17日率先提交訴狀,將這兩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起訴至重慶市大足區(qū)人民法院,訴請法院判處被告退還剩余培訓費2946元。
重慶貝斯體育公司與重慶宸予體育公司簽訂《經營權轉讓協(xié)議》后,兩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將轉讓事宜告知了學員家長,原告胡先生也表示知曉并同意該轉讓行為。因此,被告重慶宸予體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彥與原告胡先生建立了新的合同關系,李某彥成為了重慶貝斯體育公司的權利義務受讓人。現李某彥未按合同約定向胡先生兒子提供培訓服務,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經法院核算,胡先生兒子還有69個課時沒有完成培訓,折合培訓費2573.13元。
4月7日
大足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
重慶宸予體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彥
退還胡先生培訓費2573.13元
大足區(qū)消委會負責人告訴記者,消委會將和法院一起,以胡先生這起判例為基礎,督促重慶宸予體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彥將剩余的培訓費退還給胡先生及另外19名學員家長。
這是一起由“終身免費”承諾所引發(fā)的消費維權典型案例。經營者作出承在獲取利益后,或卷款跑路、或轉嫁風險、或提高門檻、或惡意注銷,導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為消費糾紛埋下了隱患。
將于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強調,經營者必須信守承諾,否則將受到行政處罰。因此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必須秉持誠實守信原則,做到一諾千金。
消費者應當提高防范意識,警惕“終身免費”承諾,避免掉入消費陷阱。相關監(jiān)管部門應當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排查虛假承諾行為,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發(fā)生,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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