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了《關(guān)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需求的,須經(jīng)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這是為了保護同學們的視力,也是讓同學們能專心學習。

不過,11月15日,南昌少春中學的一位吳同學(化名)對都市現(xiàn)場說,他們帶的手機,學校卻直接用錘砸,又水浸。真有這樣的事嗎?這位吳同學告訴記者,上午9:50左右是大課間時間,校方突然通知同學們到操場圍觀銷毀手機。吳同學:他剛剛?cè)拥剿袄锶チ耍F(xiàn)在在那兒砸,他用錘子敲了一下,那里面是水就扔進去了。

不過,吳同學說,除了手機,校方還現(xiàn)場銷毀了一批充電寶、吹風機、香煙、化妝品、撲克牌等校方認為不應該出現(xiàn)在校園內(nèi)的物品。其中的手機也不是都被損毀,校方是有選擇性的。吳同學:這里面都是很便宜的手機,有些三千多塊錢的沒有收繳,兩千塊錢以上的都沒有砸。我聽我們班下去看的同學說,只砸好便宜的手機,不敢砸貴的。

同學們說,學校此前也有收繳手機的情況,但一般在期末結(jié)束之后就會還給他們。這一次學校突然將部分手機拿到操場當眾銷毀,是他們沒想到的。在他們看來,學校這個做法不合適。龔同學:畢竟手機是我們學生的私人財物,而且他公告上沒有說,一旦帶了手機進學校他要砸掉。他是說如果你帶了,他繳掉你的,然后期末考試后還給你,我覺得這才是合理的。
劉同學(化名):手機畢竟是學生跟家長們自己買的,你沒收就可以了,不用砸。
記者來到少春中學采訪,門衛(wèi)提供了一位楊校長的電話。記者:學校收繳手機,然后用錘子砸掉丟進水桶,是有這樣的情況嗎?
南昌少春中學 楊校長:手機沒有,就是充電寶,因為你放在學校里面,充電寶也可能會引起火災。收繳的手機在學期結(jié)束后,會還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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