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在浙江嘉興海寧一家服裝廠上班,她說同事帶孩子入住宿舍,雙方有些矛盾,后來還被對方打骨折了。李女士在嘉興海寧一家服裝廠上班,她說同事帶孩子入住宿舍,雙方有些矛盾,后來還被對方打骨折了。 (視頻建議WIFI網(wǎng)絡(luò)收看)
海寧景許路上有家哈真服飾,李女士說,五月份她來廠里做車間工人,廠方安排了宿舍,兩人一間。7月初,同事的女兒放暑假過來,跟她們一起住。
李女士:“她沒經(jīng)過廠里允許把孩子帶來了,我問了一句,如果你孩子天天在房間里,水電費怎么算,她問我怎么算,我就說反正不能平分的意思,然后她就很火大,就說那不可能!
李女士表示,因為這事兩人有了疙瘩,7月10號早上,她正在換衣服,同事從外面回來后沒有關(guān)門,她提醒后對方?jīng)]有反應(yīng),她就生氣地踹了自己的水桶,沒想到對方也過來踹了她的水桶。
李女士:“我的意思是我去把你的桶也踹了,她就推開我,指我,我就把她手擋開,她就推了我一把,就推在我床角上,就開始撓,開始打,你看我這一身,這些,現(xiàn)在都好幾天了,當時全部撓青了,這個地方,包括這個腿,你看,從這里到這里!
李女士身上有幾處傷痕,她說當天廠領(lǐng)導(dǎo)報警后,當著民警的面,雙方簽了調(diào)解書,到了7月12號,她發(fā)現(xiàn)胸部很痛。
李女士:“最重要的就是這里,我12號開始就特別痛,做事沒法做,眼淚都出來了,我才去拍片,連夜去拍的,就是說胸部骨折了,主要就是要休養(yǎng),醫(yī)生說最少要三個月,訴求,我的意思就是說她打人了,必須負起責任,賠償我的誤工費、醫(yī)療費這個!
醫(yī)院診斷胸部損傷,右側(cè)第5肋骨骨折。李女士說,醫(yī)藥費300塊錢左右,誤工費1萬多,她希望對方承擔。
車間里張貼著廠規(guī):廠部宿舍不得留宿他人。哈真服飾負責人許經(jīng)理表示,目前那位員工已經(jīng)帶孩子出去住了,他叫來了當事員工王女士。
王女士:“是她自己踢她自己的桶,她踢到這個中間,我過路,然后我就碰了一下我就走,我不可能這樣跨出去對不對,她來動手打我的,自始至終我沒動手,揪扯的話,身上會不會有抓痕,但是她沒有。(她有的,她說有抓痕。)不是,當時派出所來沒有的。(你有沒有受傷?)當時我們倆都沒受傷,是她把我按到我床上,我在下面,她在上面,我有證人,我的衣服給我撕開,不是我弄的,我就這樣抓著她,因為她打我。”
王女士表示,是李女士動手打她,期間她只是抓著對方胳膊自衛(wèi)。李女士否認了這一說法。
李女士:“宿舍里沒有攝像頭,沒有證據(jù),我怎么說都沒有用了!
嘉興海寧哈真服飾負責人 許經(jīng)理:“應(yīng)該是公安機關(guān)那邊來處理,還是找那個誰來結(jié)案的,還是找當?shù)氐呐沙鏊鶃硖幚?/span>。”
海寧許巷派出所方面表示,他們正在做進一步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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